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你的地稅太高了嗎? (II)

【大紀元3月28日訊】上一期的劉律師信箱談到了當前經濟不景氣房價大幅下跌可是每個房地產上應繳的地稅並沒有下降多少的狀況,許多喬州居民對此非常不滿,地稅不是一次性費用,每年多付幾百塊,數年累計下來也是不小一筆錢。喬州參議院組織了一個專門的地稅評估和上訴調查小組對喬州地稅問題進行了調查,該調查小組由五名參議員組成,他們專門調查了現今使用的對住家和商業地產進行評估的方法,對地稅有異議進行上訴的途徑和程序,以及整個地稅評估的過程,以幫助廣大居民保持自己的地產,以防地產繼續下滑,他們詢問了物業主、各地方及州政府的地稅官員、地稅律師等等來瞭解情況,調查結果顯示現行地稅評估系統和上訴程序過於複雜,不夠公平合理,用一套古老的辦法去徵收資金幫助政府及地方學校的開銷。該報告建議對現行的地稅評估和上訴程序進行改革,制定一個透明、公平的對納稅人友善的系統。

兩週前,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一日喬州參議院(Senate)全票(54-0)通過了參議員契普.羅傑茲(Chip Rogers)提議的346法案,該法案將對喬治亞州的地稅法有很大的改動。下面我要簡單闡述該法案的重要內容。

參議院346法案歷經六十多次修改,對現行的地稅評估及上訴法律有大約五十多處修改,其中比較大的對納稅人有益的條款有:

1、每年當地政府都要給物業主發出地產評估通知(Notice of Assessment),並保證物業主有上訴的權利;
2、每一份地產評估通知中要告訴物業主,根據地產的評估價值,物業主可能會繳納多少地稅;
3、將納稅人對地稅評估提出異議的上訴期限從30天增加到45天;
4、對價值超過一百萬的商業地產提供其它的便捷上訴程序;
5、如果政府在物業主提出上訴後45天之內不予以答覆的話,物業主的上訴自動勝訴;
6、要求政府在評估地產市價時,各種類似的買賣,包括拍賣等都要予以考慮;
7、在政府決定物業的市場價時要考慮物業現有的用途;
8、物業主買下地產時的買賣價自動決定物業次年徵收地稅時的公平市場價(Fair Market Value, FMV)
9、政府要向物業主提供所有政府如何決定物業的公平市場價的各項資料,提高地稅評估系統的透明度。

參議院346法案目前還沒有成為正式法律,須經過眾議院多數票通過後,由州長簽字才會生效。一旦該法案生效後,它對廣大物業主會產生深遠的影響。比如說,按照新法律地稅評估的物業市場價格會按物業主買下地產時的買價來自動調整,那麼許多以低價買下法拍屋或賠本拋售房的屋主就不會擔心,買下房子後,還按房子過去的高價位來繳納地稅,僅此一條修改就會讓這兩年買房的人不用做任何事而受益不菲。我們期待眾議院及早通過該法案。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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