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7日訊】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以涉嫌誤導投資者為由,拘捕兩名中銀香港女職員。
據BBC報道,這兩名女職員被指在2005年至2008年間,涉嫌故意隱瞞投資產品的潛在風險,欺詐或罔顧實情地誘使八名客戶購買結構性銀行產品。
香港政府新聞處引述警方消息說,被拘捕的兩名銀行女職員涉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107條,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們投資,涉及總金額約350萬港元。
這兩名被捕者分別為38歲及51歲,據報她們均是中銀香港前線員工,兩人目前分別以五千港元獲保釋,四月再返回警署報到。
香港商業罪案科對上述案件和其他類似個案的調查仍在繼續。
中銀香港發言人回應說,由於當局沒有披露詳情,因此不能作出評論。但該發言人說,中銀香港一直要求員工依法銷售產品,如果證實有員工以不當手法銷售,銀行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香港媒體說,這是曾為美國第四大投行的雷曼兄弟於2008年9月在美國申請破產保護後,香港警方第二次就雷曼相關產品事件拘捕銀行職員。
今年一月,香港警方指控一名33歲的大新銀行前女職員偽造罪,指她涉嫌在銷售雷曼投資產品時偽冒客戶簽名,案件將於下月19日在香港東區法院審訊。
香港金管局表示,截至3月25日,當局共收到2.1萬宗雷曼迷債投訴個案,目前已解決及完成調查的個案數超過99%。
金管局將繼續調查餘下的147宗個案,並將及時通報有關進度。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