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芝加哥23日法新電)知情人士告訴「法新社」,德國汽車製造廠戴姆勒公司(Daimler)同意支付約1.8億美元罰款,尋求與美國當局和解一項長達數年的海外行賄調查案。
不願具名消息人士說,這項和解行動可望終結刑事檢察官和證券監管機構對戴姆勒涉及此訟案相關調查,戴姆勒被控支付數百萬美元行賄包括中國等22國的官員。
戴姆勒公司和美國司法部發言人都拒絕對此案發表評論。
這項刑事訴訟案在華盛頓提出,指控戴姆勒透過多種管道,向海外官員「長期行賄」。
訟案指控戴姆勒為取得海外政府客戶的合約,「至少對22國官員,不當支付數百筆、總額達數千萬美元賄款」。
訴狀指出,該公司行賄官員包括中國、克羅埃西亞、埃及、希臘、匈牙利、印尼、伊拉克、象牙海岸、拉脫維亞、奈及利亞、俄羅斯、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泰國、土耳其,土庫曼、烏茲別克、越南和其它國家。(譯者:中央社王黛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