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為什麼不等於快樂
我們的研究、發表於《首先,打破成規》的蓋洛普機構調查,以及大多數的心理衛生專家都同意:真正了解你的行為,以及這些行為對別人的影響,這是全世界最成功、最能調適之人士的共同點。
我說的不是快樂。我們在研究中,遇到不快樂的成功人士,和我們遇到的不快樂的不成功人士一樣多。你不必喜歡自己才能成功。你可以是個混蛋、可以低自尊,而且你也知道這一點,但仍是個優勢,勝過其他低自尊而不自知的混蛋。
快樂似乎是兩件事的副產品:對別人好、資訊不足。知道太多,有可能導致不快樂。如今每個人都要知識,對吧?然而當我們發現的事情太困難,或者太危險,就可能傷害到我們的快樂感受。
人生快樂和不快樂,是值得思考的重要議題,但我想要說清楚一件事:本書絕對無關乎快樂。如果每個人都能找到快樂,我會很高興。
但本書談的是最成功人士的共通點,其重點是有許多成功人士都很快樂,但也有很多人不快樂。快樂不見得是成功的必要產品。你在公車站,會發現快樂和悲慘的人。
你去鄉村俱樂部,也會看到同樣的情況。簡單來說,金錢買不到快樂,貧賤不一定就百事哀。然而,金錢和貧窮在我們的社會的確保證某些事。
赤窮的人失蹤了,不會上全國新聞,富豪殺人,很少被判死刑。所以金錢還是買得到一些東西─只是買不到彩虹和獨角獸而已!
但我注意到,我遇到的一些最成功人士,會享受成功的實際過程。我在那些業界頂尖人士之中,沒看到太多人真正痛恨自己的所作所為。雖然和一般的看法相反,但你就是可能把你討厭的事做得很好。
有些人痛恨他們的工作,但還是做得有聲有色─豪宅、大車、銀行裡的鉅款─但這些都不是登峰造極的條件。這些人似乎有悲慘飛彈,不好暴露出來。
他們儘管討厭,還是能做下去,但這些人很難共事,他們的毒性,會害你想拿槍自盡!這些悲慘人不見得都愛公司,但樂於影響到我們這些似乎熱愛自身成功的人。
雖然本書不是談尋找快樂,但我的確相信,如果你誠實看待自己,以及別人看待你的看法,並且做出能發展個人優勢的抉擇,你會因為知道正在運用你的技術、發揮最大能力,而感到滿足。
你會比開始時更有成就感、感覺更好。所以,也許快樂是來自於更多的努力,而不是因更多努力而帶來的最後成果。這是思考的糧食,但現在可能還稍難以消化。
當我的公司成長到超過我的能力時,這個事實就再清楚不過了。我想相信自己能掌理公司日常的營運,但我失敗了,而且還妨礙了自己的成功。
我沒有組織能力來經營自己的公司!我還有一些會計上的小麻煩─其實就是數學,這有一點重要。我必須承認,我不夠格經營我自己創立的公司。
我還給自己創造了一個形容詞:恐龍創辦人─一個創建了某個東西、但卻造就自己滅亡的人。真是自討苦吃!所以我面對自己是公司最大石頭的事實。我聘請比我聰明的人來,讓我很嘔的是,情況真的好轉了。
在這承認自我極限及他人對我看法的痛苦過程後期,我問某人,他是否覺得我有被動性攻擊人格。他回答:「不,你是主動性的攻擊!」我至今仍記得此一侮辱的痛(那是2001年的事!),我也發現我很容易就掌控談話。我就像濃縮洗衣精─一點點就很耐用!
我很容易輕視一切,因而很可能冒犯了那些我想收集和傳遞資訊的人。但我也發現,如果小心處理,我的風格也可以是我的優勢。這就是為什麼諸位繼續讀到現在。那些不繼續看下去的人,就像孟諾教派。
我們可以說出對他們的感覺,因為他們永遠不會發現!請記住:如果你是孟諾教徒,你又在看本書,我猜你可能在城裡藏了一輛1972年的別克轎車。
重點是我發現了1%的頂尖菁英都了解的一個真相:真正了解別人眼中的你,這不是一個人人都喜歡的過程,也不是懦弱者做得到的事。@(待續)
摘編自 《What!原來這樣就能成功:運用不公平,讓自己不一樣》 美商麥格羅.希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提供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