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宇寧法國報導)法國司法和自由部長米歇爾‧阿利奧-馬莉(Michele Alliot-Marie)2月23日週二向內閣介紹了刑事訴訟法改革要點,計劃取消預審法官,並將全部調查權交給檢察官,而檢察官隸屬於司法部。
司法部的這項法律草案將於3月初提交給法官、警察、律師、受害者協會,制定憲法人士,進行兩個月的徵求意見。這些團體可以對草案內容提出修正建議。然後在法案提交給行政法院前會再由司法部過目,並於今年夏天在部長會議上介紹。
自從去年1月總統宣佈「取消預審法官」的改革後,六個月間,司法部長試圖繞過雷區, 目的是把重點放在更大範圍的改革,而不把視線聚焦在法國刑法體系的代表——預審法官上。內閣公告中也沒明確表示取消預審法官。公告中表示改革主要是「把調查的權利機構與審查調查的功能真正分開」。司法部長在司法部內部組建了兩組工作團隊讓他們撰寫出表述最清晰的條文。刑事訴訟法典的千項條款被改寫。
檢察機關
該法案加強了檢察機關自2002年以來就一直在增加的權力。檢察官將負責所有的刑事調查。為了平息對檢查機關缺乏獨立性的批評,司法部提議建立一種形式讓檢查官有義務不服從司法部,就像今天這樣的情況,司法部長只能下令追蹤一項調查,如果司法部冒險命令不追蹤一起案件,由內閣任命的總檢查長可以拒絕。同樣的,檢察官也可以反對他的檢查總長「違背尋找真相」的指示。代理檢查長也可同樣反對他的檢查官。但是,工會質疑在十分等級化的檢查機關中這一系統的效率,因為代理檢查長的職位取決於他的上級,而檢查官的職位則取決於司法部長。除了有抗議的情況下,檢察官可以退回被告。如果有抗議,則是決定調查與釋放的法官決定是否退回。
決定調查和釋放的法官(JEL)
這一新法官將接替預審法官(juge d’instruction)和決定釋放與拘禁的法官(juge des libertes et de la detention)的職權,負責對檢查機關的調查「公正監督」。決定調查和釋放的法官就如同預審法官一樣,將通過政令任命。他將參與決定是否在調查中進行強行行動(包括監聽、搜查、拘留)。一旦案卷提交JEL,他必須把此案放在優先位置。當檢查機關拒絕或遲緩響應當事人或被告要求的行動時,當事人或被告可向JEL提交案卷,JEL可要求檢查機關執行這些訴訟程序。法案規定了檢查機關執行法官要求的行動的限期。在有衝突的情況下,各方可向決定調查和釋放的法庭要求審理,它取代了預審法庭。該法庭可以提審案件並指定法庭成員進行某些行動。
新增公民方
為了回復「壓制案件」的指責,司法部建議在目前的要求賠償損害方旁邊設立一個公民方。一旦涉及簡單的間接利益,公民方就可以被受理(如果直接利益相關者,即要求賠償損害方不行的情況下)。也就是說,一個城市的居民可以在需要時作為公民方,告發他們的市政府挪用公款的行為。為了滿足受害者協會的要求,改革中還包括將被告改稱為刑事方(la partie pen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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