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姜華明綜合報導)據明慧通訊員近日報導,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叢日旭於2009年11月3日,被從大連看守所轉到大連南關嶺監獄十三監區,其父親從盤錦到大連看望兒子,遭監獄拒絕。後來,家屬又前去探視,方纔見面。家屬瞭解到該監獄伙食很差,叢日旭經常吃不飽飯,人瘦了一圈。目前叢日旭在大連南關嶺監獄抵制著迫害、拒絕奴役勞動。
大 連市甘井子區法院於2009年6月16日非法審判叢日旭,在北京正義律師韓志廣、大連王永航律師的無罪辯護下,法院當庭沒 有宣判。對叢日旭非法判刑三年後,沒有通知家人與律師,叢日旭家人一直瞭解不到他的去 向。
叢日旭在 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擔任校長助理,他在工作單位中是一名優秀的員工,收到單位領導及周圍朋友的稱讚,在家庭中也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叢日旭2005年7月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新聞學專業,隨後參加支援西部建設志願者活動一年,於青海省門源縣科技文化局擔任文秘職務,由於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因而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
2009年1月13日,叢日旭及妻子田璐在大連香周路附近粘貼真相資料被便衣跟蹤綁架,當晚被非法關押於大連市看守所。大連市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116室幾個惡警趙嘉獎、金中、苗健、鄒某等對叢日旭進行刑訊逼供。叢日旭說:「2009年3月2日四個警察帶我外出提審的時候,他們把我帶到大連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116室,他們讓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絕,有個好像是中隊長(好像是姓鄒)名字記不清了,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腳,然後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 我的頭撞牆,撞了有四五下,又將我踢倒,用腳朝我身上、頭、胸、腰踹了很多下,當時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額角和右頭後側都腫了,下嘴唇也腫了,也破了, 之後,四個警察強行架起我,強迫我錄指紋。」在看守所關押10個月後,11月3日,叢日旭從大連看守所5-2監室被轉到大連南關嶺監獄十三監區。
大連甘井子檢察院和甘井子法院對叢日旭羅織罪名起訴並枉判三年刑期。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律師到庭為叢日旭作無罪辯護,此舉觸怒中共當局,王永航律師隨即被跟蹤。周永康下密令致使大連市 出動二十多個警察將王永航在家中秘密綁架後劫持大連看守所。抓捕期間,王律師的腿被打骨折,在大連看守所期間也因制止毆打法輪功學員而遭受灌食等酷刑折磨。2009年11月27日,王律師一審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提出上訴後,2010年2月4日上午,二審法院在大連市中級法院1號庭開庭,開庭僅 15分鐘,最終結果維持原判七年。
法輪功簡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包含五套緩慢、優 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歷史極其悠久,過去都是歷代單傳。法輪功在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開始在中國社會公開傳授,因為袪病健身及善化人心的效果顯著,而受 到將近一億中國人民的喜愛。如今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人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利慾薰心與個人妒忌的雙重作用下,時任中共領導人的江澤民沒有經過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違法的下令打壓法輪功。江氏集團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焚燬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材料,下令全國各級 電台、電視台、報紙,以造謠詆譭的方式,將法輪功妖魔化及政治化,並向中國民眾及海外各地散佈仇恨的種子。
據律師分析,儘管中共打壓法輪功已快十年,中國現行法律中並沒有關於法輪功就是邪教組織的法律設定和法定解釋,所以對一個遵紀守法的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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