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梁朝陽綜合報導)位於河南省新密市嵩山大道東段六十一號的鄭州監獄,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遭鎮壓以來,先後非法關押過千名以上法輪功學員:有大學生、碩士研究生、部隊幹部、縣局級幹部、教師、工人、農民及文藝界人士等。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動用酷刑的惡劣行徑在明慧網上屢有曝光,更有將人致死、致殘、致瘋案例可查。據悉,目前仍有二百名左右法輪功被非法關在九監區(原十三監區)。
監獄共有十三個監區,其中十三監區是專門成立的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監區(其他監區也關有法輪功學員)。李喜龍任十三監區長,王孝國任教導員,裴麗明為宣傳幹事。該監區被作為監獄對外的窗口,主要任務是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負責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在押犯人,都是從從別的監區調入十三監區的刑事犯罪人員,監區以得獎、記功、減刑等方式為誘惑,讓這些刑事犯嚴密控制迫害法輪功學員。監區又分兩個分監區,一分監區用來非法關押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二分監區則關押那些被迫轉化的。
據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講述之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鄭州監獄通常採用如下肉體、精神折磨方式:關小號、罰做「三姿」、不許睡覺、電棍電擊、毒打、灌糞便尿湯、罰跪、燒舌頭、燒手指頭、超時勞役、不許說話、罰站、罰跑、強迫聽看詆譭法輪功的影碟、書等。
拒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會被關進窄小陰暗的小號內,罰做「三姿」(站、坐、蹲),還必須得「規規矩矩、呆若木雞」,否則,會遭拳打腳踢,因長期不見光, 法輪功學員的視力會急劇下降,幾盡失明。據明慧網報導,一名新鄉市的法輪功學員任立東,被關小號後,左眼視力下降到零點零三,右眼為零點零一三。
被關禁閉的法輪功學員,不准出室外活動,不准打開水,不准和任何人說話,也不准和犯人說話,如被發現說話便遭體罰、罰站、罰跑,少則七天以上,多則達六個月。法輪功學員張虎、劉旭升(信陽人)兩人,從早上七點到中午十二點被五個嚴管隊的犯人逼迫在操場上跑步,吃完午飯在室內罰站至下午二點後,又被逼到操場跑步,到晚上吃完晚飯後又被罰站至晚十一點。
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用電棍電,用橡皮棒打。來自遼寧省的呂圓坤因拒絕轉化,被打的滿臉、滿身是血,臉和身體青腫變形,牙齒被打落二十四顆,吃不成飯, 消腫後,也只能喝湯和吞食;鄭州的法輪功學員宋旭被毒打,用電針扎刺,電壓由五伏加起,直到被電的昏死過去,血壓僅六十/三十毫米水銀柱。
獄方教育隊長趙曉民曾說:「我看誰敢不轉化!」,他曾叫來三十餘人的「棒子隊」,對十二名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毒打,來自新鄉市地震局、安陽市、林州市等地的四人被打昏過去,急救過來後再用同樣手段逼迫。
法輪功學員因絕食抵制迫害,遭灌糞便尿湯、罰跪、燒舌頭、燒手指頭、蹲「三姿」等刑罰。一名叫魯順民的法輪功學員曾投書明慧網講述:十二監區的警察陳友志,曾唆使刑事犯毛春芳對他進行過此類迫害。
每位法輪功學員,都有兩、三個犯人步跟步看著,吃飯、上廁所也不例外。白天被逼干重活,晚上不讓睡覺,挨打打罵。一來自湛江的名叫梅勝新的法輪功學員被幾名犯人逼打了三天三夜,早上六點又被強制給魚缸換水,過程中被推打撞在魚缸上,頭頂撞出兩個血口,當場昏死過去。
除肉體折磨和精神折磨外,獄方還使用特務誘惑等多種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法輪功學員剛進監獄時,常被要求坐在陰暗角落裡,不許與任何人接觸和說話; 一個「包夾」寸步不離左右,在脅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時,警察和兩三個所謂幫教會將其團團圍住,用惡語攻擊法輪功,往往話語不堪入耳,每天辱罵兩三次,有時更多;同時還不斷的強迫看污蔑、誹謗法輪功的影碟、書、寫思想匯報、心得體會等。
對拒絕答卷、提問和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嚴管、毒打。 關押在四監區的河南省南陽市棉紡廠的工程師王春建遭毒打,她被犯人用被子捂在身上,拉滅電燈,二十多人對她拳打腳踢,聽不到聲音了才住手;還用打火機、煙頭燒舌頭、燒手指頭,舌頭燒出血泡,無法進食;手指頭被燒的焦黃烏黑,十指指甲燒的黑紫捲縮。
獄方還從外監調來或收買人渣、騙子、特務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各監區都專門組織,尤其十三監區專門找來近百人的「轉化隊」,每組三到五人,集中對每個法輪功學員使用圍攻、車輪戰和單獨攻心、投其所好等手段(用歪曲、斷章取義解釋法輪功書籍等方式)。進行此類迫害時,通常各監區都把法輪功學員弄到圖書室或騰出的房間裡,掛上「閒人免進」的牌子,對於仍堅持不放棄的法輪功學員或調往外監區或用酷刑折磨。
另獄方規定,每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警察可得獎勵二千到四千元,參與的犯人可獲得記功、表揚、減刑和開慶功會等獎勵。
其他形式的迫害
「政治學習」 被作為年中、年終評審和減刑的必要條件。每週兩次,雖考試基本都是全盤抄襲;法輪功學員被要求每月寫思想變化;「間隔」,不許法輪功學員之間講話,也不許和犯人說話;「搜查」,零八年以前,獄方針對法輪功的搜查特別頻繁(害怕法輪功學員之間傳遞法輪功的經文),有時每週有一次,最少一個月也有一次。如發現有手抄經文,會遭到扣分和打罵。
配掛「標誌牌」,有段時間,獄方專門製作了標誌牌,標誌牌上寫有每人的罪名。法輪功學員因堅持信仰無罪而進行了各種各樣的抵制。有的學員因此被關禁閉,長時間不允許出監區,不讓買東西等等;「查扣信件」,法輪功學員的信件是獄警檢查的重點,內容如有涉及到監獄環境或迫害的,就會被要求重寫。
「監控」,專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九監區,安裝了許多監控鏡頭,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在有監控的房間裡;「包夾」,被安排來監控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的服刑犯人,為獲得加分、減刑,在獄警的唆使下,這些犯人常肆無忌憚的毒打法輪功學員。嚴重時,法輪學員被二十四小時包夾,連上廁所都跟著。
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除酷刑折磨外,獄方還採取不讓接見,有的幾年都不讓家人見一次面;不讓購物,有的甚至長時間連最基本生活用品都不許購買;獄方挑唆、欺騙、威脅法輪功學員的家人,使家人對法輪功學員產生誤解,甚至直接破壞家庭關係,尤其是夫妻關係。
以上列舉的是鄭州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所使用的一些手段。
另外,根據明慧網資料顯示,鄭州監獄目前已有數例酷刑致死、致殘、致瘋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可查: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網報導,二零零七年春,原九監區監區長(現教育科科長)馮曉輝、幹事李增偉等夥同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杜永昌、陳支慶等進行毒打辱罵,致使法輪功學員陳支慶幾乎不能行走,精神出現問題;另據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報導,法輪功學員姚恆 ,在長期酷刑迫害下,下半身癱瘓。
另據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報導,河南省滎陽市小學教師丁國營,因在二零零二年六月份給學生上課時講「真、善、忍」好,遭誣告被非法判刑七年。在獄期間,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二零零七年十月丁國營從鄭州監獄回家後,生活不能自理,睡在地上,天冷也不知往身上蓋東西,家人端去飯有時也不知道吃,喊也不應, 還把尿桶裡的尿往頭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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