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王知涵綜合報導)提到暴力的受害人,多數人直覺反應受害人是女性,加害人是男性。然而,研究指出男性也有可能是女性施暴下的受害者。
史蒂絲(Sandra Stith)是堪薩斯州立大學(Kansas State University)家庭研究與人類服務教授,她的研究團隊發現大學情侶中男女性都可能是異性關係暴力受害人。一般來說,大學情侶的暴力發生次數低於已婚夫妻或同居人,暴力方式比較輕微,多為推撞。
而在已婚夫妻或同居人之間,女性通常是家暴受害人。但是近十年來,男性受害事件漸漸浮上檯面。2001年英國犯罪調查發現19%家暴受害人為男性,男性不乏有男女伴侶,受害男性中半數是被女性伴侶毆打。
2008年芬蘭發現家暴兇殺案遇害人數女性多於男性,個別女性被害程度嚴重。但在整體而言,在家暴中受到嚴重傷害男性有116人,多於女性111人,女性攻擊配偶的暴力行為反而多於男性。
和男性相比,女性在社會中被視為弱者,受害女性會向外尋求援助,從中得到關懷。反觀男性被塑造為強者,多數男性自尊心強,自認大男子氣概,不願示弱,即使遇到家暴多不願開口,同時也擔心告訴同儕或警察,反換來一陣嘲笑。另外,傳統觀念認為真正的男人應該掌控自己的女人,這也導致男性受到女性施暴後,多保持沈默。
史蒂絲說:「我們教導男孩不要欺負他們的姐妹,但我們沒教導女孩不要欺負她們的兄弟。」曾有統計顯示,經歷過家暴的男性有六分之一會留存不好經驗伴隨一生。
喝酒是導致長年夫妻或長期配偶暴力的重要因素。其他引起暴力的因素尚包括缺乏憤怒管理技巧,以及成長時期和有家暴問題的父母同住。
史蒂絲表示社會需要努力朝向結束所有暴力,不單單是來自男性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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