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2日訊】台灣女星賈靜雯人間蒸發半年,滯留美國另請當地律師打女兒監護權官司,除了在美生活開銷龐大,整個官司程序費用至少得再砸160萬人民幣(下同)以上,因而傳出賈靜雯考慮賣掉上海價值400萬元的房子。
去年4月,賈靜雯曝出婚變消息,並召開記者會泣訴女兒梧桐妹被老公孫志浩帶往美國。賈靜雯在過去半年多時間內一直待在美國加州,與孫志浩爭奪女兒監護權。
據台灣媒體報道,原本賈靜雯在台灣請律師黃珊珊及吳宜臻打跨國官司,但孫志浩已是美國公民的身份,賈靜雯只好與母親奔赴美國並另請美國當地律師。律師賴芳玉分析,美國法院雖對監護權官司多會判給母親,但關鍵在於,孫志浩和梧桐妹為美國公民,賈靜雯則不是,美國法院更看重這點,結果仍是未知數。
賈靜雯的經紀人王芸前天表示,因為《儂本多情》反應好,賈靜雯陸續接到5個廣告、3部戲邀約,但她在官司結束前婉拒一切工作。不接新工作又要打官司,賈靜雯只好把2年前買下來的房子轉手賣掉,原本這套房子是賈靜雯讓母親居住的。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