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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總統立委選舉合併 憲政空窗期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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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1日電)總統立委選舉是否合併受關注,中選會上次以「2合1」將導致看守政府時間過長,決定分開選。若不修憲調整立委任期,憲政空窗期仍是未來必須面對的問題,有必要審慎研議。

衛生署長楊志良發表「選舉頻繁,禍國殃民」聲明,在政壇引發軒然大波,簡併選舉成為討論焦點。  

台灣幾乎年年有選舉,為避免勞民傷財、節省社會成本,整併縣市長、縣市議員、直轄市長、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等7種地方公職選舉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今年1月通過,2014年7種選舉同年、同天舉行。

中央公職選舉部分,因2005年修憲將立委任期從第7屆起延長為4年,與總統任期一致,但並未配合將第6屆立委任期延長。總統任期至5月19日屆滿,與立委任期屆滿日1月31日相差3個多月。

選罷法規定,下屆立委與總統選舉必須分別於這屆任期屆滿10天前、30天前完成立委、總統投票,2項選舉期程逼近,以致各界對總統與立委合併選有期待。

第12屆總統、第7屆立委選舉曾有合併選舉的討論。中選會當時決定2008年1月12日舉行立委選舉,並曾去函5個主要政黨尋求對「2合1」選舉的看法。

由於合併選舉不利小黨立委選舉選情,親民黨、台灣團結聯盟及無黨團結聯盟都回覆反對,中國國民黨及民主進步黨則未明確表達立場。

若當時總統與立委選舉合併於2008年1月12日舉行,距離5月20日新任總統就職,期間達4個月以上,外界擔心看守政府時間相當長,恐有憲政空窗期疑慮。

再者,規範總統選舉的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與立委選舉適用的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有諸多不同。例如有效票無效票認定、競選活動規範等,如果不調整,會產生選務混淆。

中選會最後以社會無共識,且為避免新任總統提早產生導致看守政府時間過長,以及選罷法規定各不相同,決定總統、立委分開選舉。

雖然中選會主委賴浩敏在立法院答覆,2012年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不排除合併舉行,但有中選會委員私下坦言,要不要合併的癥結點還是一樣,主要關鍵仍是看守政府時間過長。

這位委員說,若將立委任期延長2個月,總統與立委選舉就沒有不合併投票的理由,不過,延長立委任期必須修憲。況且,憲法增修條文有倒閣、解散國會相關規定,若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總統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並改選,立委任期重新起算。

一旦倒閣、解散國會案提出,立委任期必須重新起算,屆時立委與總統選舉時程不一定相近,根本無法合併選舉,問題等於又回到原點。

簡併選舉是政府長期推動目標,地方公職選舉已整併,但總統與立委選舉能否「2合1」,由於牽涉憲政問題,恐非中選會所能解決,要落實「2年辦1次選舉」,1次中央公職選舉、1次地方公職選舉的政策方向,還有漫漫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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