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龔一平德國報導)在法國非法停車?在荷蘭超速行駛了?……迄今為止,德國僅僅和奧地利有雙邊相關違章罰款協議,德國居民在奧地利違章駕駛,回到德國一樣要受到懲罰。但在其它國家違章駕駛被罰款後,就很難被追究責任。通常渡假結束,回到德國,罰款之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因為歐盟各國的司法無法插手他國司法程序,而且又不越界代收他國執法機關開出的罰單。不過從今年十月份開始,這個現狀就將改變了:德國居民在國外吃了罰單,德國有關機構將負責追繳罰款。
早在2005年歐盟就簽定了一個框架協議:每個國家負責收取本國居民在國外因違章駕駛所造成的罰款,不管是在哪個國家吃的罰單,但前提是,罰金超過70歐元。不過,這項協議一直沒有切實執行。現在,德國要改變這個現狀了。據媒體近日報導,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1月13日已在內閣通過了相應草案。為此,德國司法部門將招募99名辦事專員。
據悉,這項舉措的宗旨是提高歐盟境內的交通安全係數,懲戒飆車族。據交通安全專家介紹,闖紅燈、超速、不系安全帶等都是常見的違規行為,而且對交通安全直接造成負面影響。另外,順帶也能給各國政府創造一點外快。據《圖片報》預計,執行這項法規將每年給德國創下1000萬歐元的「收入」。這筆款將直接納入國家財政預算。
不過各國的司法法規也不盡相同,德國是認人不認車。如果駕駛者被確認是肇事者時,才必須繳納罰金。丹麥、芬蘭、盧森堡、挪威、波蘭、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捷克也遵循同樣法規,但是在其它歐盟國家則不同,車主必須為自己的車子承擔責任,無論誰是肇事者,車主都得負責。◇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