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殘疾人住宅2年拆4次 歲末圍爐是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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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 黃曆新年將屆,然而對福州市晉安區的拆遷戶林旭光一家來說,過年無法圍爐,也就失去了過年的氣氛。在2006年至07年的4次的強拆中,未獲一分錢的賠償,至今沒有安身處,吃個年夜飯是奢想,他的妻子曾明英硬咽道目前就靠她每月500多元的工資維持一家的生計,生活艱難。

林旭光與父母、弟弟林志強、姐姐林琴、林萍都住在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埠興村,據曾明英表示林旭光從小因嘴巴有障礙口齒不清,與人溝通不易,是屬語言殘疾,自營一間小超市;父親在當地做防盜系統、鐵門窗的生意,一家人在當地共有4棟房子,生活無虞,屬小康富裕。

06年政府為開闢溫福鐵路、修築三環路及高速公路,徵收他們村莊的土地,林家4棟房子皆屬拆遷範圍,可能房子是祖厝,賠償很低,林旭光表示他的232.65平方米的房屋和52.94平方米的店面,按貨幣補償竟買不到30平方米的商品房,而安置房卻要補貼30多萬,所以一直未達成協議。

在未達成協議後,林旭光在給省人大的公開信中指出,政府動用公檢法等部門違法徵用土地暴力強行拆遷,以城管暴徒為衝鋒,公安員警為保護傘,法院為後盾,強取豪奪、強封店面、並以斷水、斷電、斷路等手段迫使百姓屈服。對依法維權的群眾拍錄影進行威脅,並實施強制性的毀滅證據,以「暴力抗法、妨礙公務」等莫須有罪名進行打壓,勞動教養、拘留等方式進行報復。

林琴反對強拆,說「要人性化、公開、公正、公平」,結果當眾被毒打,後以阻礙拆遷之名被拘留,於06年10月9日被帶走,隔2天即11日,她的19平方米的店面房就在屋主不在的情況下被拆了。曾明英表示,06年12月31日村裡又來了4、5百人強拆,母親林惠珍在屋內休息,要不是村民的叫喊,母親可能冤死在斷垣瓦礫中,工廠的設備等全數埋在瓦礫中,他們居住的200多平方米的房子也在這次拆除了,情況相同的是3間房子的衣物、家俱、家電、廚房用品、甚至養的雞都被洗劫一空。

07年5月9日林旭光在北京上訪,北京西城區公安局以擾亂公共秩序拘留他10天。因他們堅持不在拆遷協議書上簽字,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供第二次拆遷有關證件影印本,當地幹部再次以5月9 日北京市的上訪為由,於07年9月19日勞教他一年。林旭光表示,一事兩地兩次處罰是違憲、違法、違紀的行為。在他關押期間,於07年12月12日,趁家中無人之時破門非法摸底,造成他的一箱珍貴壽山石等財物丟失。

09年6月11日林旭光赴京上訪家中無人之時,弟弟林志強150平方米和他198.5平方米的房屋夷為平地,曾明英透露,這次拆遷中給小孩準備讀書用的三萬多元和生活留用的現金不知去向,有些財物埋在廢墟中,有些趁夜運走。

曾明英表示,目前溫福鐵路已通車,其他2條路還在建設。令她不平的是,幹部們在拆遷前沒有房子,現在都有房子了;而他們有房子的村民,在拆遷後卻沒房居住了,至今家人都還在監控中。家中生意不能做了,目前就靠她一個月500元微薄的薪水養家,連鍋碗瓢盆都沒有,過年對他們來說是奢想。現在全家穿的衣服、蓋的被子都是好心人士施捨的,令她窩心的是這世上還是有好人。

在林旭光勞教一年中,他表示,在勞教所內關押者如果沒有錢,真的是生不如死,所幸每月家人送1000多元至勞教所,所以拿點小錢保平安,倒沒有受皮肉之苦;也騙他、恐嚇他簽字,但他堅決不簽。但惡警們說他和真善忍一樣是政治犯,不准被關押者與法輪大法學員接觸,在勞教所中時聞「法輪大法好」。

記者問及他今後的打算,他表示,沒辦法,還是準備進京上訪,寄望中央能給個合理的解決。

(//www.dajiyuan.com)


信訪通知單(當事人提供)

勞動教養決定書(當事人提供)


林琴提前解除拘留(當事人提供)

溫福鐵路補償協議(當事人提供)


2009年維穩方案(當事人提供)

中圖:林旭光的姐被毆打(當事人提供)


公安行政處罰決書(當事人提供)

林旭光的身份證殘疾證(當事人提供)


公安行政處罰決書(當事人提供)

拆遷現場(當事人提供)


林旭光經營的小超市(當事人提供)

祖房(當事人提供)


第二次強拆(當事人提供)

信訪通知單(當事人提供)


勞動教養決定書(當事人提供)

林琴提前解除拘留(當事人提供)


說的和做的不一樣(當事人提供)

談話記錄(當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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