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2月5日,唐煒臻的代表律師王海雲和安省證監會律師博斯爾(Matthew Boswell)在多倫多舊市政大樓,進行了約一小時的庭前預審(Judicial Pre-trial)。此外,唐煒臻的6名老客戶,近日也在美國德州法庭,控告唐煒臻夫婦、女兒唐文怡(Wenyi Tang,音譯)和唐在德州的3名合夥人從事商業詐騙。
王海雲是唐煒臻在多倫多的第4任律師,他表示:「我已正式接管唐煒臻與證監會的案子,為其辯護。至於警察局控告唐的案子,我不一定會參與,還沒決定。前些天,保釋宣判結束後,此案的法律程序將進入保釋審核(Bail Review),但具體日期還未定。我想唐煒臻再次申請保釋的可能性很大。目前,唐的狀態還可以。」
博斯爾說:「今天早上,我與王律師,就證監會對唐的控告,和唐煒臻刑事案方面的事務,進行了磋商。」
2月22日早10點半,證監會控告唐煒臻的案子將再次舉行庭前預審,地點不變。4月19日起,舊市政大樓將正式審理此案,歷時一週。
6名投資人在美國起訴唐煒臻
兩週前,唐煒臻的6名老客戶,在美國德州北部地區法庭,控告唐煒臻、其妻蕭虹、女兒唐文怡和唐在德州的3名合夥人——彭曉紅(Xiaohong Peng,音譯)、Richard Gu和余潔花(Jiehua Yu,音譯)夫婦。控告書稱,余潔花是唐煒臻的大專同學,兩人私交甚密。唐文怡住在香港。
這6名客戶聯名指控他們合夥詐騙,並要求唐煒臻賠償他們的經濟損失(投資加利息),並支付他們的律師費等。
此案的原告都住在德州,分別是趙振(Zhen Zhao,音譯)、吳建華(Jianhua Wu,音譯)、鄭麗青(Liqing Zheng,音譯)、朱洪波(Hongbo Zhu,音譯)、方亞明(Yaming Fang,音譯)和張琪(Qi Zhang,音譯)。
控告書稱,趙振在2008年2月16日投入20萬美元。同年12月,唐煒臻在美國的客戶們無法取回他們的錢。兩個月後,他們認為唐煒臻及其同夥,從事「龐式詐騙」。2009年1月5日,趙振要求撤出15萬元,至今沒拿到錢。
2007年6月26日至2008年10月期間,吳建華分七次,向海外華人基金(由唐煒臻設立)匯入42萬美元。2007年12月3日至2008年7月30日期間,鄭麗青分四次向唐的公司投入39萬美元。
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另一位老客戶朱洪波向唐煒臻匯入四筆錢,共38萬美元。方亞明一共投了27.5萬美元。2007年6月4日至2008年9月8日期間,張琪也分四次,匯入23萬美元。
去年11月,唐煒臻美國公司的華裔接管人童樟茂,已凍結唐煒臻在美國的92.06萬美元資產,並把這筆錢存在銀行裡掙利息。他還凍結了約30萬美元,這筆錢目前由加拿大法院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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