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6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2月 26日報導)中國瀋陽市無照攤販夏俊峰用小刀刺死兩名城管隊員一審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上訴後目前在等待二審。無償代理被告的維權律師滕彪星期四在囚禁夏俊峰的地方見到了他。滕彪表示,夏俊峰是在遭到毆打之後情急之下拿出擺攤賣食品的小刀自衛,法院一審判他故意殺害罪是錯誤的,應當改判故意傷害。
夏俊峰說判故意殺人太冤
被夏俊峰家屬聘請為辯護律師的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滕彪日前在瀋陽見到了夏俊峰本人。滕彪目前已經回到北京家中。他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夏俊峰在會見過程中情緒尚可,但是說不能接受法院判他的故意殺人罪。
他說:「他就覺得自己太冤了。這樣一種非常緊迫的情況,自己被打蒙了,他就是在情急之下嘛,拿出刀來防衛。所以他覺得判死刑不可接受。」
滕彪表示,據夏俊峰口述,案發時,幾個城管人員把他帶到執法隊辦公地點之後,進了屋內就一直在打,他被踢得蹲在地上,這時候摸到口袋裡的刀就拿出來防衛。滕彪說,「這樣來看,他就是一個防衛的性質,顯然不應該判他死刑。」
無照擺攤為生存
被一審判處死刑的夏俊峰在案發前跟妻子張晶一起在沉河區一個熱鬧地段賣烤香腸之類的小吃。夏俊峰是下崗職工,張晶是農民工,沒有固定工作,家裏唯一的收入靠上街擺攤作小生意。
2009年5月16號,33歲的夏俊峰和妻子在街頭擺攤時遇上城管人員到場執法,在沒收他們的煤氣罐等物品時,雙方發生爭執,招來群眾圍觀。
當時路過那裏的當地居民尚海濤在回憶他看到的情況時說,城管有10來個人連拉帶扯地拿走了煤氣罐等物品,並將夏俊峰的妻子甩到一邊跪地求饒。
夏俊峰在一審法庭說,他被帶到執法隊以後繼續受到毆打,急於逃出城管辦公室,不得不拿出切烤香腸的小刀自衛,結果刺死了執法隊員申凱和張旭東,刺傷辦公室門外的執法車司機張偉。但是夏俊峰堅持說他當時並沒有殺人的故意。
一審法庭未採信被告證詞
由於兩名城管人員已經死亡,受傷人員當時沒有在現場,因此只有夏俊峰一人瞭解當時命案發生時的情況,但是一審法庭沒有採信他的供詞。
案發當天去現場清理無照攤位沒收物品的城管濱河執法車司機陶冶表示,他沒有看到夏俊峰被帶到辦公室內後的事情經過,但是曾親眼目睹在那之前發生的情況。他說:「動手肯定是沒動手。但是扣他東西的時候肯定有推。」
滕彪:一審錯誤定罪
滕彪律師指出,一審法院對夏俊峰案的定性是錯誤的。
他說:「 按照案件審結的情況,夏俊峰是防衛過當而構成故意傷害罪,而一審法院定的是故意殺人罪。所以,一審法院的定的罪名都是錯的。」
城管人員和街頭小販發生暴力爭執的事件在中國各地時有所聞。幾年前,北京曾發生引起強烈反響的小販崔英傑殺害城管隊長案。2006年8月11日,北京城管海淀分隊副隊長李志強在查處無照商販崔英傑時,遭遇暴力抗法,被刺中頸部身亡。07年4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23歲的商販崔英傑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