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9日訊】開庭後正如原來預計的那樣,整個法庭被數十名警察佔領,事後得知無數希望旁聽的訪民被拒之門外,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警察、保安如臨大敵。可憐的妻子坐在「畜生」中間一付不知所措的茫然神色,使我不忍心看到她可憐兮兮的模樣,「代理人」鮑奇川律師在公訴人徐鳴鶴咄咄逼人的囂張氣焰下,連爭辯的勇氣都沒有,更不要說能按照我的要求進行無罪申辯,除了大失所望外,證實了政府硬給我配置援助律師的險惡用心,對我而言鮑奇川律師不是來燒香的,而是來拆廟的。在政府的導演下,法官和律師上演了一出精彩的雙簧,我成了司法腐敗的犧牲者。
庭審進入「被告」進行辯護階段,法官華一刀(華賽英)「允許」我自行辯護,我拿出預先寫好的辯護詞,進行宣讀,被華一刀命令法警槍走辯護詞,並將我的雙臂反剪,不顧我的抗議,強行終止庭審,進行枉法判決,無罪的守法公民,被有罪的強權政治的法外「法」剝奪了自由,恥辱的2006年12月18日,中共法西斯掌控下的閘北法院,以隨地小便、不買車票、無中生有的「打人」三條「罪狀」在法庭沒有出示案件涉及到的證據材料和不准證人出庭質證的情況下,以奸臣秦燴陷害民族英雄岳飛的手段——莫須有,判我二年半徒刑。由這樣一個殘暴蠻橫、腐朽無能的政府及其走狗,來主宰中國人民的生命和政治生命,這不僅是我個人的悲哀,也是中華民族的悲哀,是人類的悲哀。
按中共政府預謀的程序走過場的庭審鬧劇結束後,我又被拖上牢籠式警車,在警車發出刺耳的無賴——腐敗的狂吠聲中,我又被送進閘北看守所,重新進入監獄當局安排的棋局——被動地接受當局精心挑選的羈押犯們無休止的「再教育」。
接下來匯達豐律師事務所的鮑奇川律師在騙取了我女兒數千元的二審代理費後,不僅沒有出庭和為我講過一句話,而且雙方勾結,至今沒有給我任何庭審材料。
2007年2月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反動立場,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全過程很簡單,我被反拗雙臂,揪到台前聽侯宣讀判決,宣判結束被反拗雙臂的我又被揪到庭外,整個過程如閃電般迅疾,我只來得及罵一聲畜生,打倒中國共產黨的口號沒來得及叫就被拖到後庭。全世界人民都看得懂的冤案,在這些法律工作者的手裡製造成功,可能比第一棵原子彈爆炸成功更具有轟動效應,窺一斑知全豹,有良知的人們和關注中國人權現狀的組織和國家,通過我的冤案的剖析,可以瞭解中國人民已經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不要裝作聽不見、看不到,做一個葉公好龍式的人。
當我再被送回閘北看守所後,很快又被轉移到402監室,按照看守所規定:終審裁定後到執行前,可以會見家屬,我妻子在2月11日到看守所要求探望和送物品時,被接待警員欺騙告知:杜陽明已經押解走了。儘管我妻子不相信,但也只能無可奈何地回家。
離終審裁定僅有三天,中共政府就迫不及待地佈置下一個陰謀,2007年2月12日凌晨四點多,我與許多羈押犯一起被叫醒,稍作梳洗後就送上大巴,當我在大巴上坐定後,看守所劉警長交給我一張執行書,上午到達新收監獄,在新收監獄警察的監視下,勞役犯將我的內務包打開要傾倒時,我進行阻止警告說「裡面有我的控告揭發材料,你們不得隨意翻動」。他們停止了翻抄行為後,又給我一套囚服,我扔在地上,他們又將囚衣給我強行穿上,我又扔下堅決不穿,勞役犯又給我強行穿上,警員對我講「你現在先披一下,到房間裡再脫掉」到監室後我將囚衣脫掉,指導員常詢找我談話,告訴我這裡是中轉站,所有的人都要從這裡分出去,你在這裡的時間很短,我們之間犯不著搞得很緊張,你要搞到終點站去搞,我們儘量以最快的速度將你分出去,你的情況特殊,能照顧你的地方,儘量照顧你,你也不要讓我們太為難。如果他採取強制措施一定要我穿囚衣,我寧死不會穿,他用這種商量的口吻居然使我難以拒絕,忘記了置我們於死地的政府及其走狗,始終在使用暴力加欺騙的反革命兩手。如果是現在肯定不會上當受騙,當時竟會答應將使用暴力都無法讓我穿上的囚衣,在軟綿綿的「協商」下,自覺地穿上囚衣。
上海市閘北區維權冤民杜陽明201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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