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希望的採訪報導)中國媒體載文批評,作為中國職務犯罪案被告的官員被判緩刑的超過60%,而重大礦難的瀆職官員被認定有罪而判處緩刑的更高達95%。評論批評這是中國的特權主義在司法領域的表現。
中國的搜狐新聞日前發表一篇題為《官員的緩刑是該緩緩了》的評論文章。文章的作者趙冷暖表示,有統計表明,2001年,中國法院對職務犯罪案件判處免予刑事處罰、適用緩刑的比率約為51%,而到2005年此類緩刑率就遞增到了66%多。而礦難等重大安全事故瀆職犯罪的被告人被判處緩刑的更是高達95%!
近日媒體曝光了海南省臨高縣兩名官員被判緩刑後每月照領工資的消息,相關負責人解釋,這是「人性化處理」。評論指出,刑罰人道主義無可厚非,但人道應該是針對所有人的人道,是法制框架內的人道。在中國這樣的非監禁刑(在中國主要指免予刑事處罰、管制、緩刑)的適用比率整體上不會超過40%的國家,職務犯罪的緩刑適用比率居然高達60%以上,這分明是特權主義!
在美國紐約市從事律師工作的葉寧先生對此表示,中國的司法在公正方面顯然還存在許多問題:「95%的緩刑率,那就是一個很不正常的比例了。問題是即使有著一系列非常繁瑣的法律,也存在司法不公的問題或者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中國有些觸目驚心的統計數字,就是說司法腐敗的現象非常嚴重。
法官觸犯法律,法官因為腐敗被判刑、被雙規、定罪的案例比例居高不下。在這種情況下,就使得法律缺乏公正。因為法律應該所有的公民都是一視同仁是公正適用的。但是你如果對一部分人法外開恩,對另外一部分人實行嚴打,這個法律就變成形同虛設,司法的尊嚴就蕩然無存。」
美國民間機構中國信息中心的楊莉藜先生指出,在中國,被法院認定有職務犯罪行為的官員被判緩刑率的升高與他們的金錢和地位有緊密關係:「我想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例證。就是說中國它是一個權力為中心的社會,雖然經歷了這麼多年的司法改革,當局頒佈了好多新的法律,自上而下地對司法機關、檢察機關等等進行了一些整治,但是從這個統計數字看來呢,官員權力依然起著很壞的作用。
我們知道這個統計數字裡面說,由於礦難失職這之類的犯罪,緩刑率高達95%。這個數字是非常嚇人的。也就是說絕大多數人職務犯罪是沒有問題的。就說完全不用進監獄。有一個判決然後就是執行緩刑。咱們可以從這裡面看出來呢,中國目前這樣特權社會呢到達了一種什麼樣的程度。」
評論說,中國最高法院近日發佈《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其中特別提到要「嚴格控制依法減輕處罰後,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適用緩刑的範圍,切實規範職務犯罪緩刑、免予刑事處罰的適用」。緩刑屬於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被判處徒刑的人因此可以不在監獄服刑。正因為緩刑具有這個特點,它成了許多強勢階層被告人的保護傘,作為職務犯罪主體的官員們更是成了緩刑適用對象中的「特權階層」。
楊莉藜先生對此表達了同樣的看法:「實際上從中國上世紀的90年代,中國的緩刑就是一直處在一種上升的,這個百分比一直在上升。但是當時有好多人意識到這個問題,一個是錢在這個裡面起作用。好多人是通過給司法機關送錢吶、買這個監外執行啊、緩刑啊、保外就醫啊等一系列從輕處罰的;再有就是權在這裡面起作用。」
評論文章作者表示,中國最高法院此次的表態應該對全社會都有警醒作用。但作者認為,也不宜高估其功效,原因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著眼點並不侷限於此,而且規定的原則性、政策性、指導性也比較強。因此,要真正剎住職務犯罪領域裡的緩刑風,還得靠明確界定緩刑的適用條件。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