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陽明:全面剖析共產黨在「城市改造」掠奪運動中的卑劣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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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中共的御用工具公安,2006年6月2日對我實施非法騙捕後,在沒有逮捕文件的前提下,6月8日將我送進了逮捕間,直到7月8日才收到逮捕通知書,到12月18日這漫長的關押期間,表面上以案情複雜,需要調查為名,(甚至退檢一個月)遲遲不於開庭,實際是想在這特定的環境中,把動拆遷維權政治化,利用國家權力將守法公民妖魔化,利用缺少廉恥感的犯罪份子,在共居生活中(吃、喝、睡的必須和依賴)對我實施精神折磨和肉體傷害,把這種過程儘量延長,並貫穿於二年半冤獄的全過程。

同室張性老人請吳國策律師無罪辯護,我得知下午他要會見吳國策律師,拜託他代為詢問吳;願不願意為我作無罪辯護,張性老人回監後,告訴我:吳願意為我作無罪申辯,我找戴海忠要求家屬會見,安排委託律師事宜,戴海忠表示不能接見,說「政府會給我安排律師的」,我反覆堅持要求下,戴海忠表示只能遷就到代為轉寄書信,我在信中向妻子表達:聘請吳國策律師作代理人的要求,這封信石沉大海(我釋放後才知道,在看守所期間只收到過我一封要求寄藥品的信),根本沒有給我寄出。

在政府的暗箱操作下,我被剝奪了按照自己意願委託代理人的權利,政府強行塞給我(我多次明確表示不接受政府指定的代理人)一個匯達豐律師事務所,名叫鮑奇川的花瓶律師,(此人總共到看守所來了兩次),沒有問過我案情,就預先草擬了一份辯詞,被我拒絕後,徵求我的修改意見,我講了起訴書上的幾點不實之處,並明確表示必須為我作無罪辯護,鮑律師表面上認真記錄下我的意見和要求,(在開庭時全盤排斥了我的意見和要求,就事論是的回答控方咄咄逼人的提問,更沒有據理力爭的勇氣)。

由於監獄內外的信息的閉塞,我家屬子女又花錢聘請了鮑奇川這個花瓶律師代理二審官司,當他第二次來到看守所約見我,並告訴我:我女兒已付錢委託他代理二審官司時,我氣憤地說「你知道不花錢我都不會請你,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女兒,你這是欺騙」,鮑無恥地說「不管清不請我,反正這錢是不能退的」並要我簽名認可鮑奇川律師代表匯達豐律師事務所造成的可恥現實,我考慮到在法西斯專制體制下的應訴,至多是個形式,即使是東方大律師,也不可能做得比他更好,即使是個走過場的陰謀也要讓它暴露,我告訴鮑奇川律師:政府敢司法枉判,我將當庭高呼:打倒中國共產黨,這些都是後話,我在這裡多費筆墨無非是暴露中國司法制度的腐敗,律師是花瓶、是擺設、是司法制度的面首和玩偶,是吃了東家吃西家的利己主義者,像高智晟等這樣極少數正直無私的律師,在現政權下注定無法立足和生存的。

經受了中共指令下的監獄當局半年多的磨難,終於接到在2006年12月月18日開庭的通知書,閘北區法院來了一男一女二個法警,年青的男法警盛氣凌人地給我強制戴上手銬,平時都由電梯上下的,這次一定要我從樓梯下去,反常的行為引起我的警覺,在四樓下第一級樓梯時,我警覺的眼神的餘光,瞧見背後的男法警伸出雙手猛推我的後背,我忙閃身躲過,依然被餘勁擊中倒在地下,我見男法警還要行兇,大呼救命!男法警收斂性地退後幾步,女法警扶起我,擋在男法警的前面,直至牢房形警車上,我將這段經過告訴同車的冤民田寶成和王水珍。

到了閘北法院我們被關在格子籠裡,很久以後,來了一個穿黑袍的人(事後得知是主審法官華賽英),說「希望你配合我開好這個庭,我一定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結果」。(多年的被騙經歷早已不相信中共及其走狗的任何承諾)當他報出華賽英的名字時,我毫不客氣地指出:你就是人見人恨的華一刀,我不會指望你能筆下開恩。

上海市閘北區維權冤民杜陽明2010年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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