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俐澳洲悉尼編譯報導)2月12日,澳洲紐省法院宣佈31歲的中國籍男子陳青林(音譯)謀殺其前妻遲文芳罪名成立,判處監禁最高23年10個月。
據澳新社報導,陳、遲二人是在中國結婚的。由於遲的父母反對他們這起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他倆最終離婚。2007年9月27日晚,陳酒後用雙手將遲掐死在悉尼西部萊德米爾(Rydalmere)區他們合住的住所,隨後,他將遲的屍體放在車裡,驅車前往他在博拉拉(Berala)區的另一處住處。按照中國的傳統,陳將遲的屍體放在床上用毯子、冰塊和遲最喜愛的食物圍上。兩天後,陳到警察局自首,並被控謀殺罪。
陳承認對遲犯有一般殺人罪,但不為檢控方所接受。去年10月21日,法庭認定陳謀殺罪成立。法官羅思曼(Stephen Rothman)在判處他監禁至少17年6個月時表示,其犯罪動機不明。
「有多種可能性,」羅思曼說,「陳可能無法接受遲將返回中國,在她父母的安排下與其他人建立關係。遲可能默許(被殺死),甚至促使陳的行為,這個我們永遠都不會知道。」羅思曼還說,法庭上曾有陳在犯罪時酒醉程度的辯論,但法庭不接受陳對警察所陳述的對事件沒有記憶的說法。「他至少有傷害對方的企圖。」羅思曼說,「他並沒有醉到不知道他在做什麼的程度。」
羅思曼承認陳患有精神錯亂,但這並不能完全解釋他的行為。「這或多或少影響了他犯罪時的行為和態度,」羅思曼說,但「我並不認為他在犯罪時,有患病的前兆。」
羅思曼認為陳一生大部份時間行為良好,康復的機會很大。算上他已經服刑的時間,陳將可在2025年3月申請假釋。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