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亞當斯‧莎/康尼澳洲悉尼綜合報導)中國司法系統專家指出,從中國對澳洲力拓公司胡士泰及其三名同事的指控細節中表明,如果罪名成立,胡等四人可能面臨5年以上的監禁。澳洲獨立研究中心的中國問題專家約翰‧李(John Lee)博士認為,中國對胡士泰指控的原由是政治因素,中國的外國企業正在逐漸意識到他們同樣也有隨時被起訴的可能。
據《澳洲人報》報導,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2日在聲明中宣佈接受審理胡士泰、劉才魁、葛民強、王永一案,並指出,該四人被指控的行為已經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
力拓鐵礦公司總裁沃爾甚(Sam Walsh)說:「我們非常關注這些指控的真實性質。」但因法律程序仍在繼續,他拒絕做更多評論。
《中國刑事訴訟》一書的作者、中國法律制度專家科恩(Jerome Cohen)稱,如果罪名成立,「極其嚴重的後果」這一說辭可能「預示著被告處於將被判刑的不利境地」。
中國法律專家、墨爾本大學副教授比達爾夫(Sarah Biddulph)說,根據中國刑法第163條,對胡等人的受賄指控罪名可能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該條刑法規定:「……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能沒收財產。」 比達爾夫認為,對胡士泰案,中國曾在官方聲明中提到「巨額資金」,這表明法院將作出最嚴厲的判決。如竊取商業機密罪成立,「後果特別嚴重」,被告可能被判處3至7年監禁,並處罰金。
科恩強調,商業間諜罪名「似乎是慣用的指控,指責某人『侵犯商業秘密』,而不是盜竊、或賄賂其他人透露有價值的價格信息」。他說:「關於『利用自己的地位、為他人謀利』的相關語言也很奇怪。該案件沒有任何透明度,我們無從得知指控是基於什麼基本事實,我們只能從中英文新聞稿令人難以理解的語言中猜測原因。人們通常會認為,這個「他人」是指力拓。我們甚至不知道起訴書中是否有提到過力拓公司的名字。」
正式起訴給外企發出危險信號
澳洲公民胡士泰生於上海,自去年7月,與三名中國同事以「從事間諜活動、侵犯國家機密」罪被扣押在中國。2009年2月12日被正式以「商業間諜和受賄罪」 對胡等四人起訴。專家認為,如果罪名成立,胡等四人可能被判處7至11年徒刑,但如果中國法院施以最高刑罰,刑期可能最長為27年。
胡士泰的被捕是中共打壓外企公司的中國人策略的又一例證。由於中國社會各層面缺乏透明度,外國公司依賴中國人在大陸運作企業。約翰‧李認為,這種方法現在已非常危險。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李博士表示:「投資銀行正在開始意識到中國不是無風險、不賠錢的遊樂場,以前他們一度這樣認為。我想任何與中國有交易的人現在都看清了(中共的)腐敗程度、政治干預程度,及企業和政府間的密切聯繫。」
胡士泰知道得太多
作為力拓的最高鐵礦石談判代表,胡士泰在採礦業一直受到高度重視,在中國鋼鐵企業的管理層中也頗具名聲。胡的罪行,無非是工作太過出色。他對中國的鐵礦和鋼鐵工業太過瞭解,並使用這些知識與中國鋼鐵企業談判,幫力拓爭得好的價格。
據費爾法克斯報業集團的消息,力拓已委託上海一家顧問公司,從中國數百家鐵礦山中收集相關數據。當中國鋼鐵工業協會(CISA)虛張聲勢,謊稱中國擁有大量的鐵礦石,並不真正需要從力拓進口時,胡士泰卻清楚地知道中國到底有多少鐵礦石,且可據此談判。
李博士說:「(鋼鐵工業協會)失策了,因為胡士泰掌握著比中方更全面的材料,他們(中方)採取了極端的詭計,以從事間諜活動為由扣留了他。」
美國涉入
在胡士泰及三名力拓員工去年被拘留之後,澳洲總理陸克文清楚地道明,全世界都在關注中國,並裁判中國的隨後所為。但是,直到美國商務部長駱家輝(Gary Locke)在胡被扣押後不久對中國進行的訪問中提及此案,中國才作出讓步,將罪名從最初的「竊取國家機密」降級到「商業機密」。
駱家輝當時曾表示,胡士泰案應該引起國際貿易和投資者的極大關注。他在接受ABC電視台採訪時說:「我們需要透明度,我們需要有擔保和信心,那些為跨國公司、國際公司、美國公司工作的人,能夠得到公平的對待。」
陸克文和外交部長史密斯(Stephen Smith)一直不斷向中方提出胡士泰一案,但中國官員稱他們應置身事外。中國駐澳大使章均賽曾在2008年9月說:「我們說,這與澳洲政府無關,這只是一個法律案件。」
諷刺的是,中方的律師說,胡士泰案太大,不能受法院審理,要由中共行政人員裁定。
北京的辯護律師張凱(音譯,Zhang Kai)在接受新聞公司採訪時說:「這沒有寫入法律,但一般的做法是,法院向黨匯報,上海的中共官員必須聽取中央的指示。」
上海市委政治法律事務部預計會將胡等四人的案件向北京中央委員會報告。
中國沒有法治
李博士說,「商業秘密」都包括些什麼,可以隨意解釋,這應該引起有意在中國經營的外國公司的嚴重關切。
他解釋說:「這些指控中的任意一個都能給任何想在中國做生意的人以真正的重創,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是為政治而用的。」這種任意的解釋還凸現了中國法律在該案中的應用上的根本不同。李博士說:「沒有法治,這實際上是利用法律。這是在打法律的幌子,牴觸法治。」
就賄賂罪的指控而言,這也將影響到中國的每一家外國公司。在中國,任何種類的信息都被嚴格控制,以至於得花錢才能獲取數據,這是普遍的做法。李博士說:「你無法使用西方市場上的正常手段。」
胡士泰案的影響
雖然美國的出面干預,確實表明外界壓力對中共起了作用,但胡士泰案前景並不樂觀。李博士說:「除非美國施加龐大的政治壓力,胡才會被釋放,而現在,美中關係低迷,我不認為這是(美國的)當務之急。」
李博士認為,銘記胡士泰案是至關重要的。他說,中國對法制缺乏尊重,對其在亞太地區的外交政策有廣泛的影響。李博士說:「例如美國,已經獲得了很多的信譽,因為即使它是超級大國,它也自願約束自己遵守商定的法律和程序。然而中國是否會這麼做則很難說。」
中方選在中國農曆新年前宣佈對胡士泰案的指控,同時,還宣佈了一系列對著名異見人士有強烈爭議的法院判決。在中國,有在新年前解決遺留問題的傳統,但據悉胡士泰和其他三人的案件審理將到3月下旬才進行。澳洲外交部長史密斯(Stephen Smith)日前表示:「像所有的法律程序一樣,在這個時候推測案件結果或判決是不恰當的。」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