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一美國華盛頓DC綜合報導)眾議院交通委員會上週四(2月4日)以11對8票通過了議員周.梅 (Del. Joe May) 提出的一項取消維吉尼亞州禁用雷達探測器的議案。這項已經被提出多次的議案首次得到了初步通過,下週將在眾議院進行投票。
雷達探測器可以警示機動車駕駛員附近有測速雷達,駕駛員可以及時減速以避免超速罰單。目前,維州和哥倫比亞特區是僅有的兩個禁止機動車安裝這種裝置的地區。
交通委員會主席梅認為禁用雷達探測器的法規有損於維州的商業和旅遊業發展,這兩個行業都是新任州長鮑伯.麥克唐納要重點發展的的行業。他舉例說,如果有人在車裡裝有這種裝置,當他需要從緬因州駕駛到佛羅里達州的時候,途經的所有州都無需顧慮,除了維州。他認為這種裝置實際加強了高速公路的安全性因為當該裝置探測到雷達信號的時候,駕駛員就會減速。
但是曾任前維州警署巡邏員的議員查爾斯.卡羅(Charles W. 「Bill」 Carrico)說,根據他的經驗,這種設備讓公路更加危險。他在九十年代初一次巡邏的時候,看見三輛以超過每小時80英里的速度行駛的汽車,他啟動了雷達探測器,其中的一輛車中裝有反探測裝置,該駕駛員隨即急剎車,因此造成了三車相撞的事故。
汽車保險公司、州警署、和州治安廳都反對梅的這項議案。州治安辦公室的公關主任約翰.瓊斯(John Jones)說,這種設備的唯一用途就是鼓勵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
維州在1962年立下了法規避免設法逃避交通執法,在70年代中旬,維州開始禁用雷達探測器。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