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特大礦難 中央媒體記者索封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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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訊】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蔚縣李家窪煤礦發生特大礦難,地方官員用260多萬元封住哪些記者的嘴?最近的一份調查發現,礦難後,地方首先想的是如何應付記者,至少有4名中央級媒體記者被封口。目前十餘名收取封口費的記者已獲刑。當地人透露,瞞報不成功是偶然 成功瞞報才是常態。所謂瞞報其實就是一級級官員之間和官員與記者之間掩耳盜鈴般的遊戲。

礦主共支付260多萬元收買記者

據中國青年報2月1日報道,坍塌的牆體,散落的煤渣,被一大堆磚頭、瓦礫掩埋的礦井……曾經震驚全國的「7.14礦難」發生地——河北省蔚縣李家窪煤礦如今已是一片廢墟。

但對於在此次礦難中死去或失蹤的35名礦工的家屬來說,悲痛不會就這樣輕易被掩蓋,主導瞞報礦難的當地相關領導的責任不能被掩蓋,礦難發生後記者成群結隊地索要封口費的醜聞更不能被掩蓋。

1月20日,當地一名長期關注此事的人說:「相關官員都被追責了,多數案件也判了,但為什麼不追究那些索要封口費的記者的責任呢?甚至連哪些人收了封口費的名單也不公佈?」此前的國務院相關批復認定,為瞞報事故,礦主共支付260多萬元用於收買記者。初步查明,10名記者涉嫌犯罪。

在李家窪礦難發生近18個月後,依據檢察機關的相關調查筆錄和中國青年報記者的調查,一條當地官員熱衷瞞報,包括數家中央級媒體在內的記者索要封口費的黑色利益鏈被逐步掀開。

2010年1月9日,河北省政府通報了蔚縣李家窪煤礦「7.14礦難」瞞報事故查處情況,目前已有48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至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蔚縣原縣委書記李宏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原縣長祁建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張家口市、蔚縣18名相關責任人受到政紀處分,其中蔚縣縣委宣傳部原部長、原副部長、新聞科原副科長等被開除公職。

礦難後首先想的是如何應付記者

2008年7月14日下午,蔚縣分管安全生產的王鳳忠副縣長召集相關部門開煤礦「雙停」工作會,主要議題是關停小煤礦。直到過了下班時間,會議還在繼續。

下午6點30分左右,王鳳忠接到蔚縣煤炭局局長平川打來電話,平川告訴他「李家窪煤礦出事兒了」。王鳳忠急忙詢問具體情況和出事原因,但平川表示自己也不十分清楚。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李家窪礦確有自己的救護隊,但只有七八個人,氧氣筒也不夠用,只能輪番背著下去。礦難發生後,這支簡樸的救援隊一直搶救到第二天凌晨兩三點。搶救結束後,34具遺體被抬出礦井。

礦主李成奎速戰速決,當晚便對遇難者家屬進行了少則30多萬元,多則90餘萬元的賠償。

據檢察機關的筆錄顯示,祁和王當時曾請示李宏興是否上報,李宏興的答覆是,「現在還沒有搞清具體情況怎麼上報?」同時,他還叮囑兩人,「要注意應對新聞媒體記者報導,不要引來外國媒體,現在是奧運安保的關鍵時期,引來外國媒體不得了。」

三人商議後,李宏興讓王鳳忠負責調查礦難情況和應對新聞媒體記者的採訪。

假調查與真封口同時進行

2008年7月16日上午,王鳳忠找到李宏興,建議縣裡對礦難進行調查,否則一旦上級部門查下來縣裡就會很被動。李宏興對這一建議表示同意。

王鳳忠說,他確實進行了「調查」,但「調查」的對象不是發生礦難的李家窪煤礦,而是到另外一個煤礦進行了假調查。筆錄顯示,王鳳忠帶人去了另外一個已關閉的煤礦,在這個平安無事的礦上進行了錄像,並對李成奎做了筆錄,同時也找了附近的兩個村民做了兩份筆錄。

在對礦難進行假調查的同時,為應付記者而採取的措施卻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

在李宏興安排王鳳忠負責應付記者採訪後的第二天,王鳳忠就找到李宏興,稱他一個人應付媒體恐怕應付不過來。李宏興又指派蔚縣宣傳部部長余德洪負責應付新聞媒體記者。

當余德洪向李宏興請示,如果有記者前來採訪如何應付時,李宏興答覆:「記者的事兒要不惜一切代價壓住」。

「誰出事兒誰出錢,財政不能出錢」

如何應付記者採訪的攤子剛剛鋪好,各路消息靈通的記者就來了。余德洪稱,7月20日後,記者們開始源源不斷地來到蔚縣,他們並不採訪,而是以各種名義索要錢財。

這架勢讓高占俊一時難以招架。高占俊將情況向余德洪反映,余德洪讓高占俊向副縣長王鳳忠反映,而王鳳忠又讓高占俊去找南留莊鎮協調解決。

這期間,余德洪向李宏興匯報稱有大量記者前來「採訪」,李宏興回應:「不要怕,奧運安保是天大的事兒,要大膽處理。」按余德洪的理解,「大膽處理」就是「滿足記者提出的各種要求。」

礦主李成奎稱,他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出錢,「當時鎮裡和縣委宣傳部的人都住在蔚縣京西賓館,每次我都是把錢送到賓館。」

至少4名中央媒體記者索取封口費

有知情人士透露,在被封口的記者中,有能量的「大魚」在積極「活動」後順利逃脫,而十多個「小魚」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前來索要錢財的大多為小報小刊記者,有些還是常來蔚縣「採訪」的熟面孔,但在前來「採訪」的記者隊伍中,至少有4家中央級媒體的記者。

相比小報小刊的記者,這些頂著「中」字頭媒體的記者分外難於應對。余德洪稱,「有的去北京三四次才解決」。

此外,余德洪的筆錄顯示,李家窪礦難發生後,××電視台×套、××數字電視台、《農民日報》、《中國產經新聞報》等中央級媒體的記者曾前來採訪,高占俊曾就此事專門向其匯報,原因是「要價特別高」。情急之下,南留莊鎮鎮長高峰甚至向《中國產經新聞報》的一名記者下跪。

瞞報不成功是偶然 成功瞞報才是常態

從李家窪礦難發生到國務院調查組成立,事故一瞞就是80多天。

曾長期在蔚縣政府部門工作的張正(化名)說,「這次瞞報不成功是偶然,成功瞞報才是常態,而且主導瞞報的往往不是礦主而是當地政府。」

「礦主想瞞,地方官員更想瞞。」張正認為,「這關係到他們的官位,而且有些官員可能還在其中佔有股份。」

當地一位知情人認為,由於捨得花錢,蔚縣方面對「7.14」礦難的瞞報工作做得已相當到位,若不是礦主李成奎得罪了一個原投資夥伴,而這個知情人又「死纏爛打」地一級級舉報,礦難很有可能就被瞞下來了。

2010年1月20日,蔚縣縣委宣傳部新聞科一名工作人員在談及礦難瞞報時不願多發表看法,只是一味感歎,「這次是我們倒霉。」

瞞報礦難需要打通多個環節,關鍵是瞞住相關官員和記者。據調查,在打點礦難上,當地很捨得花錢,不僅能封住記者的口,甚至還能讓記者寫出假稿。所謂瞞報其實就是一級級官員之間和官員與記者之間掩耳盜鈴般的遊戲。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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