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9 日專電)泰國憲法法庭今天以4比3票數,決定撤銷執政黨民主黨(Democrat Party)的解散案,原因是反對黨「提出訴訟過程不合法」。
反對黨為泰黨(Puea Thai Party)的議員先向選舉委員會提出解散民主黨案,選委會再提到總檢察署。
總檢察署(the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再向憲法法庭提出建議解散民主黨,認為民主黨2005年收受水泥公司2.58億泰銖政治獻金,違反政黨法。
根據正常程序,選委會接獲申訴後要成立1個專門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必須提交給政黨登記處,再由政黨登記處提出建議,交選委會批准。
但憲法判決指出,選委會沒有成立專門委員會反而直接決定把案件提給總檢察署,最後到了憲法法庭,程序不正確也不合法,因此決定撤銷解散民主黨案。
民主黨再次逃過解散危機,泰國政局暫時獲得穩定,但反政府紅衫軍對當局的不滿恐怕不會就此減輕,明天將舉辦集會活動,要求當局釋放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