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報導)12月7日,英國政府內政部公佈了控制學生簽證數量的諮詢方案,其中的主要內容包括減少允許進入英國學習學位以下課程的人數、實施更加嚴格的語言標準、限制學生工作的權利、限制學生家屬入境和工作的權利。最有爭議的當屬要求學生申請延長學業時需回國辦理簽證。
英國政府多次表明他們打算減少移民數量的決心,而進入英國的移民中約有三分之二是學生,而且現有的學生簽證存在嚴重漏洞,因此修改學生簽證政策對於英國來說可謂迫在眉睫。英國要想在2015年之前把每年的淨移民人數減少至10萬以下,必定會從學生簽證下手。
內政部移民事務司長戴米安•格林(Damian Green)表示新的提議是對學生簽證制度作出全面複查之後作出的,目的在於使學生簽證更具選擇性,從而把英國的移民人數減少至可持續的水平。他說:「我相信,吸引國外的天才學生對於英國極其重要,但是我們在允許誰來到這裡以及他們可以停留多長時間這兩個方面更加挑剔。人們以為學生就是來到這裡在大學裡學習幾年然後就回國,但是不總是這樣。太多地進行學位以下學習的學生來到這裡是為了生活和工作,而不是學習。我們需要阻止這種鑽空子的行為」。
方案內容:
提高學習課程的水平
使計分制移民系統第四等級也就是學生簽證主要面對學位課程和未成年學生。只有獲得政府批准的高度可信贊助方(HTS)可以向成年人提供學位以下的課程。高度可信贊助方通常擁有良好而且持續可信的記錄,目前英國的學生簽證贊助方中僅有不足三分之一擁有這一資格。
學習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課程不受到這個限制,這部份成人學生可以通過學生訪問者(student visitor)途徑進入英國。未成年學生也不收這一限制。
引入更加嚴格的入學標準
所有的學生的英語水平需要至少達到B2水平,也就是中等偏上水平。學生簽證申請者需要參加安全英語語言考試,聽說讀寫四個方面都要達到B2水平。
近期內曾經在英國學習的未成年人不受到這一限制。已經獲得相當於英國本科學位或者以上學歷的人以及來自說英語國家參加英語授課的人也不受這一限制。
確保學業結束後回國
完成最初學業後打算繼續深造的學生需要證明他們的學業成績,還需要回到自己的國家,從那裏重新申請簽證。
取消原來第一等級中某些專業學生畢業後可以在英國直接找工作的優待。
限制學生工作和帶家屬的權利
學生在工作日只能在校內打工,只有到週末或者假期才可以到校外打工。
工讀課程中學習與工作時間的比例從目前的50比50提高至66比33,以使這些課程不再成為這部份學生進入英國就業市場的便利通道。
取消第四等級學生家屬工作的權利,除非他們本人符合計分制制度中第一或者第二等級的標準。
只允許學習時間超過12個月的學生攜帶家屬。
簡化低風險申請人的檢查程序
對於不同地區的申請者施以不同資金證明和過去的學習經歷要求,以減輕低風險的學生簽證申請者的負擔,不同標準將根據這一地區過去的記錄以及申請者的贊助人的情況實施。
內政部公佈2010年1月至10月間,發現偽造文件數量最多的十個簽證處分別位於新德里(印度)、伊斯蘭堡(巴基斯坦)、達卡(孟加拉)、孟買(印度)、阿布扎比(阿聯酋)、欽奈(印度)、阿布亞(尼日利亞)、科倫坡(斯里蘭卡)、北京和廣州。
對私人教育提供者施以更加嚴格的檢查
對提供繼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私人教育提供商進行更加嚴格的鑑定程序,以確保教育部門的質量。
英國政府的學生簽證改革方案將進行為期八週的公共諮詢,截止日期是明年的1月31日。公眾可以在內政部邊境管理局的網站上表達自己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