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拉荷馬州法官就伊斯蘭法作出判決

標籤:

【大紀元12月4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12月 03日報導)奧克拉荷馬州一名聯邦法官日前頒布一項臨時禁令,制止實施該州選民公投通過的一個修正案。該修正案禁止州法官在斷案時使用伊斯蘭法或國際法。

奧克拉荷馬州選民11月2日通過公投通過了一項修正案,禁止該州法官在斷案時使用伊斯蘭法或國際法。該修正案把伊斯蘭法形容為建立在古蘭經和穆罕默德教導之上的伊斯蘭教法律。

美國法律和正義中心的律師喬丹.塞庫洛認為,奧克拉荷馬州選民之所以通過這個修正案,是因為看到英國法庭出現的一些令人擔憂的情況。據塞庫洛介紹,英國目前活躍著85個伊斯蘭法法庭。

塞庫洛說:“這些法庭不僅處理離婚、繼承權這樣的家庭法問題,還受理家庭暴力方面的案子。在英國,一個男人如果毆打妻子或女朋友,在普通法庭,他有可能會被判刑坐牢,但是,在伊斯蘭法法庭,他有可能只被要求去上憤怒管理課程。由於實施的法律不同,受到的刑罰也就不同。”

塞庫洛補充說,在新澤西州,一個丈夫在強迫妻子行房事遭到拒絕後,動手打了妻子。但是,法官卻拒絕向丈夫頒發禁止令,理由是,根據伊斯蘭法規定,丈夫這麼要求妻子是允許的,附近清真寺的伊瑪姆還被允許到法庭上作證。

塞庫洛律師指出,鑒於上述情況,奧克拉荷馬州一些議員先發制人,提出了被稱為“保護我們州”的修正案,以避免該州法官實施伊斯蘭法。這個修正案公投時得到該州百分之70選民的支持。據悉,奧克拉荷馬州居住了大約15,000名穆斯林。

塞庫洛說:“這個修正案不是要對穆斯林進行攻擊,也不是要在清真寺禮拜或信仰及生活方式的選擇上對他們加以約束,他們的行為只要不觸犯刑法就沒有問題。瞭解這一點非常重要。這個修正案不是要約束穆斯林,而是要阻止法官在判案時使用宗教法,因為它們和聯邦法庭或其它法庭無關。”

塞庫洛指出,根據美國憲法規定,美國憲法是國家最高大法,其它任何法律,包括國會或州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都必須服從美國憲法。

但是,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的執行主任穆尼爾.阿瓦德反駁說,伊斯蘭法實際上並不是一部法典,而是指導穆斯林日常信仰和生活的一套原則。

阿瓦德說:“伊斯蘭法教導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中應該如何做一位穆斯林。伊斯蘭法有一個很重要方面,那就是,它教導我們要尊重居住國的法律。因此,伊斯蘭法和美國法律是不發生衝突的。我既信奉自己的信仰,也尊重美國的法律。”

阿瓦德以奧克拉荷馬州通過的修正案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給予他的宗教自由權為由提出訴訟:“我覺得必須要提出訴訟,以維護整個穆斯林社區以及我個人作為穆斯林的權利。這個修正案如果得到實施,最終有可能成為奧克拉荷馬州對我信仰的一個官方譴責,使我在本州的法庭上無法享受和其他信仰的人們同等的法律權利。”

聯邦地區法官維基.邁爾斯.拉格蘭格日前做出有利於阿瓦德的判決。她頒布了一項臨時禁令,阻止奧克拉荷馬州政府確認11月2號的選民投票結果。拉格蘭格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雖然貫徹選民的意願涉及公眾利益,但是,維護公民個人的憲法權利則關乎更深刻和長期的公眾利益。

但是,之後,奧克拉荷馬州選舉委員會已經投票同意對這一臨時禁令提出上訴。委員會稱,它認為,州政府有義務為公民選舉進行最佳的辯護。

另外,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的一些活動引起官方的注意。一個聯邦法庭不久前判決說,司法部提供充足的證據表明,該組織捲入了支持恐怖組織哈馬斯的陰謀。但是,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對此斷然予以否認。(//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澳高院判決可能引發更多尋求庇護者上訴
台判決主文送達扁  國安特勤撤
雙屍案 日陪審制首個死刑判決
德國法院判決:經常曠課者當開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