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1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31日法新電)美國一項調查顯示,對於音樂、電影或新聞類型的網路內容,接近2/3的網路使用者會付費取得或下載。
皮尤(Pew)研究中心執行的「網際網路及美國民眾生活計畫」發現,65%的網友表示他們會付費取得或下載網路內容。
儘管外界普遍認為,網友不願意花錢取得網路內容,但這項調查結果對以網路為賺錢的方式來說,仍存在一些希望。
這份昨天公布的調查指出,在寬頻上網時代,網際網路已經成為傳送各類網路內容最可行的媒介。
許多人在討論網友是否願意花錢買網路內容,但這項研究結果對媒體、藝術創作者,以及設法透過網路維生,提高營收來源的網路創業者,提供了一項非常正面的訊息。
調查發現,網路使用者當中,有33%買線上數位音樂和軟體,21%花錢取得手機或平板電腦的應用程式,19%花錢玩數位遊戲,18%訂閱電子報、雜誌或期刊文章,16%花錢觀看影片、電影或電視節目,15%花錢下載手機鈴聲。(譯者:中央社王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