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涂佐岸編譯報導)美國聯邦法官近期經過調查後裁定,美國政府未取得法院搜索令,非法監聽涉嫌恐怖組織者的電話,應支付逾250萬美元的律師費和損害賠償。
據MSNBC有線電視新聞網報導,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華克說,目前已解散的「哈拉曼伊斯蘭基金會」(Al-Haramain Islamic Foundation)俄勒岡州阿什蘭(Ashland)分會的律師團,為因應布什政府所謂恐怖份子監聽計劃,進行了近5年的法律訴訟,應給予250萬美元的賠償。
華克還判賠貝呂(Wendell Belew)和富弗(Asim Ghafoor)兩位在華盛頓的基金會辯護律師,每人20,400美元。法官說,他們握有哈拉曼基金會首腦電話交談被監聽的資料。
今年稍早,法官已經認定,這項非法的攔截電子通信,並沒有得到搜索令。雖然政府的律師們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拒絕承認進行監聽,但法官的結論是「這種監聽,毫無疑問是事實。」
代表美國政府的司法部律師古柏利諾,在布什政府時代即為政府辯護律師,奧巴馬主政後職位也沒變,但他並沒有回覆採訪電話。
「關鍵情報」
法官拒絕判予任何懲罰性賠償,並表示, 2005年《紐約時報》揭露這項有爭議的計劃後,調查人員只是照章行事,沒有惡意行為。
法官說:「記錄顯示,政府有理由相信,哈拉曼基金會支持恐怖活動,監控哈拉曼以獲得關鍵情報。」
2004年9月9日,美國財政部凍結阿什蘭分會的資產,並宣布它為「全球特定的恐怖組織」。財政部官員相信,阿什蘭分會提供15萬美元「支持車臣游擊隊的恐怖活動」,這點得到法官確認。
皮特.塞達(Pete Seda)在十月份因逃稅和2000年涉嫌幫助另一名哈拉曼基金會的人士從美國走私15萬美元到沙烏地阿拉伯被定罪。塞達的律師正準備提出上訴。
哈拉曼基金會的律師在財政部官員錯將一份文件發回給他們後,發現美國政府在非法監聽該組織。
儘管律師被勒令歸還文件,也不得在訴訟中使用它,不過他們仍然能夠以其他證據說服華克法官,他們是無搜索令的監聽目標。
一般來說,政府調查人員在國內監聽電話、電子郵件和其他電子通訊,必須取得法官簽署的搜索令。但911後不久,布什授權的監控計劃,允許國家安全局繞過法院,攔截疑似與蓋達組織(al-Qaida)連接的電子通信。後來,布什的該項計劃在2007年1月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