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朱安妮美國華盛頓DC綜合報導)明年一月份新法律生效後,馬州收到交通罰單的人將會有三種選擇。
在現行的罰款單上,自動的列有庭審日期表,但新法律生效後,這項選擇沒有了。
駕駛人可以直接付款,或者要求寬免聽證(waiver hearing),而不是庭審或要求庭審日期。
司機們將必須在規定的30天內進行回覆,否則會有被MVA吊銷駕照的危險。
新法令對超速、未遵從交通指示牌,或在校車前未停下均有影響。
新法律對酒後或者服興奮劑後駕車,或吊銷執照的情況下駕車的懲罰無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