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母子公司有條件同時上市

人氣 142
標籤:

【大紀元12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8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屬集團企業的母公司已上市,子公司得有條件上市,只要證明為各自獨立經營的公司,且合併財報較去年同期未衰退達50%以上,即可同時掛牌上市。

證交所董事會今天通過「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若要申請上市,只要具獨立經營決策能力,得排除主要業務或商品與母公司無相互競爭才可上市的限制。

不過,為避免重複上市,保障股東權益,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申請上市時,已上市的母公司最近 4季不含子公司的擬制性合併財報,包括營收或營利,較同期財報衰退達50%以上,子公司不得上市。

證交所今天同意放寬母子公司同時上市規定,並通過上市公司台灣百和旗下子公司百和興業上市案。台灣百和與子公司百和興業生產高科技專業黏扣帶,3C產品配件等。

相關新聞
台上市公司連3月董監持股不足21家
上市公司總裁:天幕創全新視覺效果
台上市公司6月現增募資今年新低
大陸記者因曝光上市公司內幕遭警方通緝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