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27日訊】卑詩省法院日前裁定,一名被警方在公路上攔截並被控販毒的亞裔男子為「種族相貌(racial profiling)」的受害者。
「種族相貌」 與「種族歧視」(racial discrimination)在涵義上有所不同,通常是指執法人員,以面貌和膚色來判定某人是否牽涉案,「種族相貌」不觸犯法律,但屬於種族偏見。
2009年1月,黃仔重(Zai Chong Huang, 音譯)駕車行駛到卑省100 Mile House的Canim-Hendrix Lake大街時,被巡警攔下。警方在車上查獲57株大麻、一個計時器、一瓶化肥和150個空花盆,黃被控藏有以販毒為目的的大麻。
根據法庭記錄,巡警博茨(Berze)稱,他當時攔下被告是因為其駕駛的貨車兩次偏離自己的車道,不過在審核間接證據後,審理此案的法官貝里夫(Elizabeth Bayliff)認為,巡警博茨攔下黃仔重只是因爲他的亞洲人面孔。
確切的證據來自博茨與黃仔重之間的盤問記錄,黃被捕後,博茨在審訊黃時直接問:「作為毒品販子你一定感到有罪,你可能是黑幫成員,不是嗎?來自素里的亞裔黑幫,對吧?你甚麼都不說,所以這一定是真的。」
「如果我是加拿大政府,我將要做的就是把你驅逐出去。你一來到我的國家,就開始到處販賣毒品,我的妻子和孩子生活在100 Mile House,而一些像你這樣的毒品販子要移民到這裡,如果在我的家鄉販賣毒品,我是絕對不喜歡的。」
黃的母語是廣東話,當時他只用廣東話簡單的回答稱,他不明白博茨所說的。法官認為這段問話突顯了問話警官的憤怒。「這表明他(博茨)個人對亞洲長相的犯罪團伙非常痛恨,尤其是生產和販賣大麻及其他毒品的亞裔黑幫成員。他還進一步假設黃是黑幫組織成員。」
在博茨攔下黃仔重的同時,博茨的同事Manseau在幾公裡外攔下了另一名亞裔男子,該男子的車內亦藏有大麻。經查此人是黃仔重的雙胞胎兄弟黃仔青(Zai Qing,音譯)。而警官Manseau在證詞中也說攔下黃仔青的原因是他駕駛的卡車偏離車道,法官指出,這種巧合可能不意味甚麼,但從整體證據來看,是必須考慮的因素。
法官繼續說,她發現更有可能的是博茨早前在加油站看到了黃仔重,也可能看到了黃仔青,然後尾隨黃的卡車,並找理由攔下。
貝里夫認為,警官博茨並非目擊黃仔重有任何犯罪行為或罪證,而是在一個油站看到黃仔重是亞裔,於是「預設立場」認為黃仔重涉及黑幫犯罪,並尋找理由將黃仔重的貨車攔下檢查。因此貝裡夫裁定,警員的攔截動機是出自 「種族相貌」(Racial Profiling)的原因。◇
警方攔截販毒卡車 被判「種族相貌」偏見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