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良知台北23日電)因應數位匯流時代來臨,簡化帳單計費內容與呈現方式,中華電信自民國100年元月起將調整帳單計費期間,預估將影響明年利息收入約新台幣2,000萬至3,000萬元。
中華電信副總經理李炎松表示,中華電信帳單早期參考國外電信公司收費制度,分為6個計費週期(梯次)出帳,每個計費週期月租費依帳單月份當月收取,通信費則按照各個計費週期起迄日期計收。
不過由於近年來月租費可扣抵通信費、加值服務等計費方式日趨複雜,中華電信為提供客戶更便利的服務,耗時2年規劃、開發及測試,著手帳單服務精進工作,包括帳單合併、帳單彙寄、提倡電子帳單等。
自民國100年元月起,中華電信將月租費與通信費計費期間調整一致,使帳單資訊更清楚易懂。
目前中華電信帳單月租費計費期間為帳單月份1日至月底,通信費計費期間則按照各個計費起迄日期計收;在民國100年元月調整後,月租費與通信費計費期間將調整為一致。若客戶選擇「月租費可扣抵通信費」類型的費率,便可用同一帳單週期內收取的月租費來抵扣通信費。
中華電信財務長葉疏表示,在會計帳目上,營收的認列將不受影響,原本現金收入遞延,變成應收帳款;不過由於明年元月實施後,第1個月的月租費約50億至60億元會延後入帳,會造成利息收入減少約2000萬元至3000萬元,為一次性的影響,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