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綜合編譯) 一名美國聯邦法官上星期四裁定,非法移民可控告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局長。
《紐約時報》報導,針對3年前在康乃迪克州紐黑文(New Haven. )發生的黎明前突襲逮捕非法移民行動中,一些非法移民起訴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前局長和其他高級主管,其逮捕非法移民行動違反美國憲法權利,這些最高層長官可能負有法律責任。
案件審判和最終裁決還需要時間,不過橋港(Bridgeport)法院的法官昂德希爾(Stefan R. Underhill)裁定,這起民權訴訟可以繼續,這個可能有全國性影響的案件,法官目前的裁定對移民權利倡議團體是一項勝利。
當次的逮捕行動引起廣泛關注,部分原因是紐黑文地方官員一直採取使非法移民曝光的政策。該市的市議員委員會通過了一項計劃,提供身份證給包括約1萬5000名非法移民的所有市民。突擊行動是在計劃通過後2天的2007年6月6日開始。
昂德希爾法官的裁定,代表11名被捕移民的律師已經提出足夠證據,證明聯邦高級官員製造了違背憲法的環境。他還裁定,大約20多名進行逮捕的人員也可能有法律責任。
政府和被告的移民及海關執法局前局長邁爾斯(Julie L. Myers)等個人被告,以高級官員們與掃蕩行動太過遙遠無法負責,以及不可以控告移民探員等理由,力求駁回本案。
法官對於官員的論點多數不予贊同,並允許本案的核心部份繼續進行。
紐黑文的突檢是全國性「Operation Return to Sender」行動的一部分。分成4個小組的聯邦移民官員在32個移民的家中逮捕了他們。多數墨西哥人的這些移民被送往羅德島、麻州和緬因州的監獄。
逮捕行動震驚了紐黑文市長狄史泰法諾(John DeStefano Jr)在內的許多人。狄史泰法諾支持簽發身份證給移民,他認為這些突襲行動是報復。
紐黑文的突襲行動引發了二十多起訴訟案,而由耶魯大學法學院的勞工和移民權益促進中心(Workers and Immigrants Rights Advocacy)提出的民權案姿態最高 , 主要因為它的策略是要求高級官員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