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邱晨加拿大溫哥華報導)溫哥華法輪功學員週三(12月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提出將遵照卑詩上訴法院作出的裁決,正式向溫哥華市府遞交申請,要求市政府批准,在溫哥華中領館前重建小藍屋和豎起抗議展板。
溫哥華法輪功團體發言人張素在新聞會上表示,這些講述真相的法輪功展板與小藍屋,是他們在中領館前每週7天每日24小時連續抗議的一部分,以曝光中共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虐殺與活摘器官等罪行。她強調說,根據明慧網資料,至今為止已經有3420名法輪功學員因為信仰「真善忍」而被剝奪了生存的權利。
今年10月19日,卑詩上訴法院裁決,法輪功學員利用展板、小藍屋來表達抗議,這是受到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溫哥華市政府利用城市附例禁止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展出抗議迫害的展板有違憲法。
法輪功律師安世立認為法院對法輪功展板案件的裁決說明: 「加拿大法院是獨立的系統,不受政府官員的干涉。」他說:「這是中共無法理解的,他們以為可以賄賂與指揮法院,像在大陸一樣,政府官員可以電話通知法院,告知作甚麼決定。」
他還表示,卑詩高級法院與上訴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都承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這個事實是「有詳細檔案的」。
張素特別強調,這些展板與橫幅是成千上萬的大陸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聲音,「我們希望揭露中共政權的群體滅絕罪行,能喚醒世人的關注與良知,站出來制止迫害。」 溫哥華法輪功學員自2001年開始,一直堅持在中領館前和平抗議至今,他們表示迫害一天不停,抗議一天不止。
安世立表示,法輪功遞交的申請是溫市府接到的自由言論表達方面的首次申請,他相信不應該有太多的障礙,「市政府與市府律師都說過,他們不反對展板上的內容,也不反對在中領館前抗議,唯一的問題是純技術性的,認為建築物違背了城市附例。」
他也表明,城市唯一的顧慮應該是安全問題等,而城市工程部曾經說過,法輪功在中領館前抗議,不存在干擾交通問題,不存在安全問題,也沒有影響別人等。
他指出城市應該根據卑詩上訴法院的裁決,相應修改附例中的政策。他說溫哥華市內有形形色色的展板、標語,城市附例給予了商業展板、標語許可,也給予了藝術類標語許可,唯獨沒有政策規定有關抗議言論的表達。
法輪功上訴律師奧維 (Joe Arvay)在裁決出來後表示,「法院裁定,溫哥華市府禁止法輪功的抗議板是違反憲法的。」上訴法院裁決中,允許溫哥華市政府有六個月的時間,去修改城市附例來符合憲法,「同時法輪功現在就可以向市府申請,要求將抗議板與小藍屋擺放回中領館前,市府的處理則需要與憲法保持一致。」
溫市府放棄繼續上訴
在卑詩上訴法院裁決下來後,市政府有30天上訴期,繼續向加拿大高級法院上訴,安世立介紹說現在已經過期了,也就是說市府放棄了繼續上訴的選擇。
法輪功學員對此表示:「我們很高興,現任市長與市議員沒有作出繼續上訴的決定,沒有浪費更多的納稅人的錢來打官司。」
安世立還表示,如果市府在6個月內不修改其附例的話,法輪功可以重新豎起其展板與小藍屋,而不屬於違法。
迫害仍然在大陸發生
張素在新聞發布會上說,中共對大陸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直未停止。今年11月7日,一位溫哥華居民的姑姑譚凱青在家中突然被抓,公安聲稱10天後放出,卻又被轉移到廣州法制學校洗腦班,繼續被關押迫害,家人不能探訪,家中80歲老母無人照顧。
另一名溫哥華居民的妹妹,今年8月26日被公安抓走,在沒有出示任何證明與罪名的情況下,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抓進廣州的槎頭女子勞教所,至今音訊全無。
據不完全統計,僅僅在溫哥華的姐妹城市——廣州,今年就有42名法輪功學員被抓,其中有三位是溫哥華居民的親戚,這些法輪功學員沒有經過司法審理與判刑,就被任意抓走勞教,有的還不允許家屬探訪。
張素還表示,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的抗議,要求停止迫害,是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有力支持。同時,我們呼籲加拿大政府和善良的加拿大人伸出援助之手,幫助制止這場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