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津貼領取者將獲稅局6000萬元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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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慧澳洲編譯報導)澳洲高等法庭最新裁決維持聯邦法庭允許青年津貼領取者學習費用扣稅的原判,這一判決意味著澳洲稅務局得給50萬青年津貼領取者退款,總值近6000萬澳元。

據澳洲人報報導,事件源自25歲學生恩斯蒂斯(Symone Anstis)報稅時申報了自學費用的稅務抵扣,但稅務局不允許此項申報,為此雙方根據法律程序進行了稅務糾紛訴訟,聯邦法庭判決恩斯蒂斯勝訴。稅務局上訴,高等法庭裁決維持原判。至此這一學生是否可以就學習費用從青年津貼中扣稅的訴訟案最後落幕。這項裁決意味著青年津貼領取者可以申報自學費用扣稅。

現在,稅務局決定給過去4個財務年度中領取青年津貼的全職學生每人550澳元的自動扣稅。這一抵扣可降低稅前收入,為此,青年津貼領取者平均每年可得到90澳元的退款。

過去4個財務年度中領取青年津貼的全職學生如果可以證明自己花費超過800澳元在課本和其它教育費用上,都有資格向稅務局申報所花費用的抵扣。高等法院裁決之前,稅務局一直不允許將獲得第一文憑的學習費用用來扣稅。

代理財長肖頓(Bill Shorten)表示,政府不會回溯更改法律讓學生無法申報學習費用抵扣。但未來學生能否繼續享有此項申報則取決於明年5月財政預算時法律是否更改。

據悉,一直代理恩斯蒂斯稅務案直至高庭的律師是她的父親,有報導說她父親在稅務局工作。但恩斯蒂斯對此拒絕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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