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佈龕場資料

聯盟批訊息混亂 有漏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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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政府公佈81間私營骨灰龕場資料,當中不合規格私營骨灰龕場有52間,符合條件則有29間。

政府將全港骨灰龕場資料,有系統分為兩張名單:表一及表二,不符合地契用途、非法佔用官地、或違反規劃用途會被列入表二。已被列入表二的骨灰龕場包括位於沙田孝思園、粉嶺蓬瀛仙館、雲泉仙館、昂坪寶蓮禪寺、普同塔、新界元朗的庭園(明月山)等。而符合要求的就列入表一,總共有29間,兩張名單會上載發展局網頁。

政府發言人呼籲,如買了表二骨灰龕位的市民,應要求經營者表明,如骨灰龕被取締或倒閉時,交待如何賠償或退款。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政府會考慮暫時讓市民繼續將骨灰存放在列表二內的龕場,但日後落實立法規管後,一定會執法。

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說,即使在購買符合規定的骨灰龕位的市民,亦應問清楚骨灰位是否在政府限額之內。截至今年11月中,消委會已收到15宗有關骨灰龕位投訴,涉及超過38萬元。

不過,52間被列入表二的骨灰龕場,有26間不同意分類。被指地契不准許作骨灰龕場的火炭孝思園指,法例寫明骨灰不屬於人體遺骸,不認為有違規,認為應交由法庭裁決。香港福位商會亦表示將在幾日內提出司法覆核,反對政府以行政手段作出評級,並要求由獨立第三者仲裁。

聯盟批有漏網之魚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回應,表列名單仍有不少漏網之魚,政府應先勒令停止銷售,予以取締,不應接受有機會規範化,當無事發生。大聯盟發言人何佩嫺表示,當局公佈名單之前沒有諮詢大聯盟意見,表列中訊息混亂不清。

大聯盟指,表二內有一些近年發展而違反地政、城規條例及各種現行香港規劃及建築條例的龕場,經發展商先行破壞,進行違規經營,並用盡各種手法破壞生態環境及滋擾鄰近的居民。聯盟認為,政府應先勒令該等龕場停止銷售,予以取締,不應接受有機會規範化,當無事發生。並應列表透露表二中的骨灰龕場,曾被政府部門檢控及警告和居民反對等詳情,讓消費者及市民有更多知情權。

大聯盟發言人何佩嫺表示,表二內包括不少已有骨灰龕位的傳統寺廟,該等寺廟為1997年前已有經辦,並以非牟利方式,以每年幾百至幾千的收費為信徒及寺廟出家人提供龕位,如今被列為表二,令寺廟亦人心惶惶。她表示,其龕位數量不多,在幾百至幾千之間,如寶蓮寺、寶林寺及不少散落於港九新界的寺廟。何佩嫺建議對於一直由出家人經營,並未有被商業集團收購的寺廟應獲豁免。

五區龕場選址昨公佈

另外,為增加骨灰龕位,政府選出巿區第二批建議興建骨灰龕位的選址,並公佈五區包括油尖旺、灣仔、深水埗等地的選址,大部份在墳場附近。灣仔區的選址是在跑馬地墳場附近;食環署黃泥涌火葬場辦事處改建為數百至一千個骨灰龕位;中西區就提出利用摩星嶺與薄扶林之間昭遠墳場附近的用地;深水埗區考慮在長沙灣天主教墳場以北用地;至於在觀塘選擇了在馬游塘中堆填區舊址毗鄰的土地;油尖旺區就建議榕樹頭的天后廟旁邊的前書塾,興建2百至3百個骨灰龕位。

連同政府早前公佈7區選出12個選址,政府共建議17個地點,合共提供十多萬個龕位,政府最快在明年第二季公佈餘下6區興建骨灰龕場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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