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加拿大報導)12月13日,聯邦新民主黨國會議員鄒至蕙在國會提交了一項個人議案,希望修改目前的臨時簽證(Visitor Visa)法例,讓被拒簽的申請人有機會上訴。
目前申請加拿大的臨時簽證如果被拒,政府不一定給出詳細的理由。申請人不能上訴,但可以再次申請,但每次的申請費75加元是不能退還的。而且,被拒後再次申請的成功率更低。
加拿大每年100萬的臨時簽證申請中,約20%被拒。通常拒簽的原因,是懷疑申請人有欺騙,或有留在加拿大不走的傾向。
鄒至蕙當天對大紀元表示,應該允許被拒加拿大臨時簽證的申請人有機會上訴。她說,這種做法在英國及澳大利亞已經有了。「我們的移民系統已經有一個接受上訴的部門,他們只需要把臨時簽證的被拒上訴也包括就可以。」
鄒至蕙表示,她曾在國會問過臨時簽證審理的標準,得到的答覆是沒有設定的最低要求,比如申請人最少的資金證明等。而是按具體個案具體處理。
她提到,有些人收到的被拒簽理由,是沒有足夠的經濟約束(insufficient economic ties),但他們其實很有錢;有些人沒多少錢,反而通過了。她說,拒簽時應該有更多的解釋,應該有一些設定的要求。
不過,移民部長肯尼最近在溫哥華參加加拿大與台灣遊客互免簽證法例實施的慶祝活動時表示,政府要保證持臨時簽證來加拿大的遊客,不會在本國非法打工或滯留,所以要對申請人進行審核。並指鄒至蕙要提交的議案完全是政治考慮。
台灣的簽證率高達98%,長期以來極少出現遊客滯留不返的問題,所以在今年11月22日起,台灣人獲得了免簽證來加拿大旅遊的待遇。
康尼也表示,中加兩國簽訂旅遊協議後,獲臨時簽證來加拿大的中國遊客正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