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凱旋綜合編譯)許多國家都有日光節約時間(又稱為夏時制),2010年的日光節約時間於7日凌晨2時結束,有夏時制的地區時鐘必須倒撥1小時,調整後美東與台灣時差將從12小時變成13小時。日光節約時間怎麼來的呢?它帶來哪些優缺點,請看下面報導。
對有限定日光節約時間地區的民眾而言,每當日光時間的到來會結束都是頭痛的時刻,因為家裡許多時鐘需要作調整,包括微波爐、烤箱、咖啡機、電腦、電視上的時間以及每個房間中的鬧鐘等等,大家不免會問:「到底是誰想到這個主意的呢?有必要嗎?」。
據維基百科資料顯示,日光節約時間最早的構想是來自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他在任美國駐法國大使期間,早上常被強烈的陽光曬醒,為了不浪費大好的陽光,於是提出「經濟計畫」的概念,建議民眾早睡早起,以節省晚間點蠟燭的大量費用。
富蘭克林的建議當時沒被採用,經過一個世紀後,英國建築師威廉•維萊特(William Willett)於1907年才正式向英國議會提出夏時制的構思,主要是為了節省能源和提供更多的時間用來訓練士兵,但議會經過辯論沒有採納。1916年,德國首先實行夏時制,英國因為怕德國會從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因此緊跟著也採取了夏時制,在春天順播時間,在冬天倒播時間。
為了盡情享受陽光同時又可以節省能源,美國於1918年也實行了夏時制,但一次大戰後立即取消了,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又實行了夏時制,但戰爭結束後取消,美國於1966年又重新實行夏時制。歐洲大部分國家是從1976年,即第四次中東戰爭導致首次石油危機的3年後開始實行夏時制。
據The Huntsville item新聞報導,在1970年代一份美國交通局的報告指出,日光節約時間確實可以節省能源,然而並非所有的研究有相同的結論。一份2006的報告顯示夏時制不但不能節省能源,還讓美國消耗更多能源,因為晚間節省下來的電費比早上消耗的暖氣和下午消耗的空氣調節器之電費還高,澳洲隔年的一份調查報告也有類似的結果。
除了節約能量的議題外,一些人反對夏時制的原因僅因為不方便,認為一年要調整兩次時間很麻煩,達拉斯商業期刊編輯雪倫(Sharon Gee)表示,每次在4月把時間往前撥,總是會有人有時差問題,而人們在適應時差時,生產率往往會降低,1篇相關研究發現,時間改變會破壞睡眠型態長達5天。
當然在夏時制也造成一些戲劇化的事件,最特別莫過於在1999年恐怖份子計畫在以色列發動的恐怖攻擊事件,當設定好炸彈爆炸時間,恐怖份子開始將爆炸裝置運送到搭載了許多無辜以色列民眾的公車上,不過,恐怖分子忘記夏時制,造成炸彈提前一個小時引爆,而把自己炸死。
儘管日間節約時間有許多缺點,也是有許多人享受它帶來的優點,包括有較長的晚上,可以在游泳池輕鬆一下,或是做一些戶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