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30日訊】湖南永州市11歲幼女「樂樂」慘遭強暴,隨後又被拐騙至休閒中心賣淫。可當母親發現女兒下落向警方求助時,警察卻不立即採取得力措施。女孩被解救出兩月後才被立案,立案後警察給休閒中心通風報信,干擾司法公正,該中心仍繼續營業,且有警察暴力阻家屬上訪。
《三湘都市報》報導,11月28日,一個名為「永州受害女之母」 的人在微博上發出了一條求助信息,稱她女兒11歲時遭強迫賣淫,案子拖了4年還沒結。微博的主人叫唐娟,永州市零陵區人,今年37歲。
報導說,4年來,唐娟奔波各地收集的關於女兒遭強暴輪姦案件的各種材料鋪在客廳裡能鋪滿整個房間,壘砌起來有半米多高。很難想像如果不是一個母親的堅持,我們能不能找回11歲女孩樂樂,很難想像如果不是一個母親的執著,周軍輝等強姦犯會不會被繩之以法。
女孩留下一張字條後失蹤了
2006年10月1日晚上9點,擺小攤的唐娟和丈夫收攤回家,發現自己10歲的女兒樂樂並沒回來,夫妻兩人找了一夜無果。第二天一早,正當夫妻兩人急得團團轉時,樂樂卻自己回家了。面對父母的詢問,她說:「昨晚我在同學家做作業晚了就睡了」。
但細心的母親發現女兒神情呆呆的,手臂上還有傷,就帶她去醫院做了檢查,當時並沒檢查出什麼毛病。正當唐娟夫婦懸著的心剛剛要放下時,意外又發生了。 10月3日下午,唐娟回家發現樂樂又不見了,桌子上留下一張紙條寫道:「媽媽,我不可以再讀書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我不出去不行的,媽媽,我會回來的,我一定會回來的……」
聯想到女兒前幾天徹夜未歸等反常舉動,唐娟開始有非常不好的預感。隨後,她和丈夫及家裡的親戚朋友找遍了當地汽車站、火車站和大街小巷,卻未發現女兒的蹤影。無奈之下他們向當地警方報案。
「她那麼小,平時又很乖。所以我相信她一定是被人拐賣了。」唐娟說。為了找到女兒,她開始擴大尋人範圍,把尋人啟事甚至貼到了廣西、廣東等地……
「你的女兒就在柳情緣休閒屋」
在女兒失蹤兩個多月後的12月20日晚上8點多鐘,唐娟接到一個神秘男子打來的電話:「一個長得很像你女兒的孩子就在零陵區柳情緣休閒中心,你快去看看吧!」
唐娟當天晚上就找到了那個休閒中心,可是蹲到半夜也一無所獲。接連幾天的蹲守中,為了能找到女兒,唐娟說她冒著危險想盡了一切辦法,「天黑後,我看不清楚了,就帶著草帽偽裝成撿垃圾的悄悄往裡面看。」
堅持了十多天后,親人都勸唐娟放棄,大家分析,那可能只是個「看走眼的人」或者「騙錢的電話」。
但唐娟並不為所動。工夫不負有心人,終於在12月30日下午5點多鐘,唐娟看見一個酷似自己女兒的人目光呆滯地坐在休閒中心沙發的一角。
親戚扮「顧客」救出女兒
得知自己苦苦尋找的女兒可能出現在柳情緣休閒中心後,唐娟努力抑制住內心的激動,打電話叫來了一名親戚,偽裝成「顧客」進門「消費」。這名親戚在接近這個女孩後,確認了她正是失蹤了近3個月的樂樂。
唐娟說,當時她把第一個電話打給了永州市零陵區公安分局負責女兒失蹤案的刑偵隊中隊長楊軍祥。「但楊到店後卻未採取任何措施就離開了。」唐娟說。
看見門口氣勢洶洶的「打手」,唐娟知道靠個人的能力絕對救不了女兒,她再次撥打了110報警,後來趕來的110民警幫她帶出了樂樂。
三月內被強迫賣淫百多次
樂樂看見媽媽似乎並沒有多大的反應,眼睛還是呆呆地望著警察、望著母親,直到她安全地回到家,她才撲倒在母親懷裡,失聲痛哭。
樂樂跟唐娟講述了一段噩夢。在短短的3個月時間裡,在毒打、恐嚇、脅迫之下,樂樂被強迫賣淫一百多次,遍佈永州市的大小賓館,有一次還遭到周軍輝等4名男子長達5個小時的輪姦和拳打腳踢暴力。
在該休閒中心,和樂樂一樣遭遇的還有有7個「姐妹」,她們每天等人挑選,然後被帶出門去或者就在休閒中心「接客」。
兩月後才被立案 警察暴力阻家屬上訪
女兒在失蹤的3個月期間所遭受的非人折磨讓唐娟心如刀絞,她決心為女兒討個說法。
女兒被解救出的第二天一早,唐娟就到零陵區公安分局找刑偵隊中隊長楊軍祥要求立案。唐娟說:「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楊竟然說這只是一個一般的治安案子,你把人領回家就算了。」
唐娟再次跑到休閒中心所屬的南津派出所報案,得到的答覆同樣是:「我們管不了,你還是要找分局。」
還有警察陳某對唐娟上訪進行暴力阻攔。
2007年1月1日連續3天,唐娟每天都去分局找楊軍祥,可得到的答覆總是一樣的。在她的一再堅持下,1月4日,才有人給這對母女做筆錄。1月5日,正式立案。
立案後休閒中心仍在營業
「可是19天過去了,案子一直沒有進展,休閒中心依舊照常營業,生意紅火。2007年1月25日,僅僅刑拘了休閒中心的老闆娘秦星一個人。」唐娟說,讓她難以接受的是,在秦星關押在零陵看守所期間,零陵區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警察魏曉輝竟然幫忙傳遞信件,使得內外互通,妨礙了司法公正。
此後在湖南省省市兩級公安機關的直接干預下,永州市公安局才成立了專案組調查此案。涉及此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周軍輝、秦星、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被立案偵查。
對女孩造成的嚴重傷害
永州市法醫學鑑定中心、湖南省芙蓉司法鑑定中心、永州市人民醫院等多家醫院和鑑定機構對樂樂的精神狀態和身體狀態做了多次檢查和鑑定。
根據樂樂最近的一份《醫學鑑定書》:其外陰水泡反覆發作3年,診斷為生殖器疱疹。分析認為:這種病毒引起的性傳播疾病反覆復發、尚無有效方法,很可能誘發生殖器惡性腫瘤,如懷孕易導致胎兒畸形、流產、死胎。
唐娟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要求法院判令6被告共計賠償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39.0359萬元,並判處6被告死刑。
6被告兩人獲死刑 憤怒母親申請抗訴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6名被告中兩主要被告秦星、
周軍輝一審被判處死刑,3名涉案警察分別得到 「嚴重警告」、 「黨內警告」、 「通報批評」的處分。
看似樂樂的案子就要塵埃落定,但唐娟對這個結果並不滿意。她以對周、秦兩人判處死刑的適用法律錯誤和對蔣軍軍、蘭小強兩人量刑畸輕等為由向永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永州市市人民檢察院2009年1月此案重新審理,除指定辯護律師外,判決結果與一審無任何差別。
此案二審後因為證據不足被高院發回重審。11月24日此案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7名被告(秦斌被抓獲)被帶上法庭,事隔4年後,唐娟看見這些兇手依然滿腔憤怒。
「孩子精神時好時壞,長期服藥」、「孩子的疱疹不知怎麼醫治,誰有良方?」、「很多人還逍遙法外,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
堅強媽媽受到網民力挺
不懂幽默:大家都說,有愛就有希望,可現實生活中,又有幾個能持續愛下去。娃是可憐,但我希望她幸運,這需要愛,很多的社會各界的愛,重要的是,真誠持續的愛。我相信,天地之間有桿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賀霄:全世界之下,只有母愛最無私!為這個堅強的媽媽加油!!
三湘張頤佳:採訪完心裡很沉痛,小女孩悲慘的遭遇無法用文字來形容。萬幸她有一個堅強的母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