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報火警要罰款 市議員出面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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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文山編譯報導)兩名市議員誓言要消除消防部門對於錯誤報警的罰款。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今年二月市議會通過了新的法規,對於錯誤報警收取罰款。但露比(Gloria Lindsay Luby)說,議員們不知道住在高層建築中的單身家庭也要付同樣的罰款,而且常規的同時出動三輛車使每輛車350元的罰款變成了1,050元。業主們覺得這種罰款太苛刻了,所以他們關掉了報警器中的防火報警部分,這對於業主和周圍房屋都很危險。

露比說她將在新年初提出一項動議,恢復允許居民每年有一次錯誤報警而不會遭到罰款。

伊淘碧古湖濱區(Etobicoke-Lakeshore)第五選區的 Milczyn議員說雖然不能保證可以對多套民居建築做什麼,但他說在第一次真正的議會會議上將會提出修改法規使業主們不再擔心。

消防隊長斯圖爾特((Bill Stewart)在週三的採訪中為該法規進行辯護,他說因為每年成千上萬的讓人討厭的,甚至是惡意的錯誤報警使得隊員們疲於奔命。對於那些能夠提供證據不是因為運轉失常引起錯誤的情況,可能免於罰款。

斯圖爾特說如果市議會想做出改變的話,那是他們的權利,並說他也不想這個罰款變得太嚴厲。

但如果回到以前業主可以每年有一次錯誤報警而不必受到罰款,消防部們就會有預算赤字。消防部門每年因為錯誤報警要付出650萬元的花費,其中90萬元花在市有多倫多社區房屋公司身上,他們有很多高層建築。

該法規允許業主們在錯誤報警一年內更新他們的報警設備時抵扣一部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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