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03日訊】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助手叢培崑,以及無線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涉貪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度提堂,控方主動提出撤銷三項控罪,並獲准將案件轉至更高級的區域法院處理。
陳志雲等3人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等8項罪名,控方撤消的3項控罪,主要是陳志雲及叢培崑涉及的受賄或行賄罪,涉及金額約萬餘元。控方指這些控罪沒有合理入罪機會,且證據不足,並重申撤銷控罪的做法「十分平常」。陳志雲等3人繼續各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候審。
法院准許控方提出將案件移至灣仔區域法院處理,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再提堂。據瞭解,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區域法院則監禁7年。
控方上次在庭上透露,案件新增證人已達60名,包括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方逸華、副主席梁乃鵬、總經理李寶安、公司秘書麥佑基等30名無線高層及7名藝員等,牽涉逾千頁文件,證物共180多樣。
陳志雲涉貪案一直是大眾關注的焦點,廉署於今年3月拘捕陳志雲等人,並於今年9月中旬正式落案起訴3人受賄及串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