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27日訊】通過盈利性企業的產品與服務來造福於人類,遠遠比靠慈善來造福人類重要。創造財富比捐出財富重要。提供有償的產品比無償的助人為樂重要。
在成功勸說40名美國億萬富豪公開承諾捐贈自己至少一半的財富之後,這個月底,巴菲特和蓋茨將來到中國。他們擬向50位本土富人發出「英雄帖」,邀請他們參加二人於9月29日舉辦的慈善晚宴。沃倫•巴菲特和比爾•蓋茨堪稱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財主二人組(以下簡稱為巴比組合),其號召力不言而喻,人未到,勸捐的旋風已經刮遍中國。
自己捐出巨資並號召富人捐巨資來做慈善,這無疑是個很大的善舉。但是世界上的許多善舉,其中卻可能隱含著嚴重的危險傾向。在我看來,巴比組合要在中國推動的善舉,其中同樣隱藏著危險的傾向。
在中國,勸捐也罷,逼捐也罷,其目標主要是針對民營企業家,而不是針對國企高管和更有閒錢的貪官,因為國企高管對其所管理的資產不能主張所有權。雖然民營企業家的自我感覺很好,但是與巨無霸國企相比,民企的財富不過是個零頭。即便如此,國人心中仍有很強的仇富心理。這種心理中隱含一種看法,即民企的財富來源是不正當的,民營企業家都有原罪,只有把財富捐出去才能在道德上洗刷自己。巴比組合來華勸捐逼捐,或多或少為仇富心理在道德上打氣,使財富有毒論、仇富心理、為富不仁的道德偏見獲得了美國富豪的道德上的支撐。巴比組合自己行善積德沒問題,但是假如站在道德高地上通過造勢來勸捐逼捐,在道德上就有問題了。
巴比組合的善舉還很容易產生這樣一種誤解:慈善家在道德上優越於企業家。對企業家來說,重要的不是作為企業家,而是成為慈善家;做企業家的成功,不是成功,當上慈善家才算是成功。這種看法是完全錯誤的。企業家首先應該是企業家。成功的企業家對社會的貢獻遠遠大於慈善家的善舉。在我看來,巴菲特的貢獻,首先在於其集價值投資哲學之大成。這種哲學已使得無數的投資者受益;其次在於他成為講道德的資本家的楷模;再其次在於他為其公司和社會創造的以千億元計的財富;最後才是他承諾要捐出來的財富。比爾•蓋茨的貢獻也很類似。他用他的產品把億萬人與電腦和網絡的世界聯通起來,並從此改變了人類的生活。他還用他的成功為無數青年創業提供了勵志的典範。
這個世界可以少幾個慈善家,但是不能沒有巴菲特的投資哲學和微軟的產品。從覆蓋面上來看,巴菲特的價值投資哲學使許多人收益無窮,改變了佔主導地位的機會主義投資理念,其所產生的財富,遠遠超出了巴菲特所能捐出的任何數量的金錢。至於蓋茨,可以說,除一些蘋果電腦外,世界上幾乎每一台電腦裡面都有微軟的產品。有哪些人的慈善,能比巴比組合在商業上的成功給人類的造福更大呢?
很多人認為,通過慈善機構來增進人類福祉,在道德上和效益上高於通過贏利性企業的產品與服務來造福人類,還有一些人認為,兩者之間並不存在截然分明的高下之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通過贏利性企業的產品與服務來造福於人類,遠遠比靠慈善來造福人類重要。創造財富比捐出財富重要。提供有償的產品比無償的助人為樂重要。沒有前者就沒有後者。後者離不開前者。前者是本,後者是末。沒有前者,也不會有巴比組合。沒有吝嗇地積累財富在前,不會有巨額捐贈財富在後。
中國曾經走過一條不要私企只要雷鋒的道路,這條路走通了嗎?現在有人高呼,捐贈偉大,守財可恥。其實,捐贈並不偉大,守財並不可恥。不守財的人拿什麼捐?巴菲特可能忘了他被CNN的老闆泰德•特納逼捐的情形。1997年,特納代美國政府捐給聯合國10億美元會費,同時也對其他富豪進行勸捐,而且特別向蓋茨和巴菲特喊話,要求他們把財富捐出來。兩人並未響應。在美國,巴菲特和蓋茨當年都無數次抵制過勸捐,巴比組合在過去很長的時間內都飽受不肯為慈善捐錢的批評。
巴比組合的財富之和,可能多於今天任何其他二人的財富之和。然而,慈善不是一個拼錢的事,而是一個拼意義與價值的事。一味以捐多少論英雄,而不把重心做什麼事上,豈不是「技術含量太低」?做善事,與錢的多少相關,但是又不總是成正比。我期待巴比組合不僅做有金錢含量的事情,而且更去做有「技術含量」的事情。譬如,美國的另一位富人索羅斯這次沒有相應巴菲特的呼籲。但是他的捐贈更有意義。他最近捐出一億美元所資助的事情,是政府和企業所力有不逮的,而且意義非凡。(人權觀察組織將獲投資大師索羅斯1億美元資助)
巴菲特多次強調,他生在美國是幸運的。沒有美國的自由企業制度、保障產權的法治、自由而發達的市場,就沒有如此成就的巴菲特,也不會造就蓋茨和微軟。如果把中國當美國,無疑是把天邊的殘雲當作是遠處的樹林。這就犯了情景誤置的錯誤。
巴菲特的投資哲學中有個著名的能力圈理論。然而,巴菲特和蓋茨先生對中國不瞭解,對中國企業家真實的生存狀態不瞭解,對慈善及勸捐意外後果不瞭解,對中國的慈善制度不瞭解,對中國政治制度不瞭解,對官方的意識形態不瞭解。這次,巴比組合走出了自己的能力圈。按照巴菲特一貫的看法,如果一個人不在自己的能力圈內做事,做法是很危險的,後果是很嚴重的!
──轉自《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