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編譯報道)23歲的格林費斯和另一名20歲男子因凌晨兩點左右在海森隧道滑滑板被安全攝像機捕捉到,每人被罰款171澳元。
格林費斯稱,他們的滑板技術在世紀名列前20名,沒有任何的危險。「我們戴了套頭盔,全皮衣服和特製手套,騎摩托車的人穿的我們都有穿,只是他們的速度比我們快兩倍,」他說:「我們旅行到世界各地都在這樣做,有很豐富的經驗和控制力。」
他說,因為別無他法,只好在公路練習滑滑板。他想要市政廳和道路有關部門關閉公路使滑滑板的人有訓練的地方。「我們的速度約90公里/小時,凌晨兩點沒有太多的車,只經過了兩輛卡車,」 他說:「我們只用中間道,我們的車跟在後面,開著警示燈,讓靠近的任何人知道我們在這裡。」
交通支持部的督察費絡斯 (Linda Fellows)表示,警方被此舉震驚了。「他們所為只能被形容為不負責任和愚蠢,」她說:「他們讓自己和其他的道路使用者們面臨危險,」「三人沿著高速路在車和卡車間高速滑滑板是絕對難以想像的, 人們對自己的生命如此輕率很令人失望。」
費絡斯督察稱,沒有對滑滑板的犯罪指控先例。171澳元只是針對他們在小路上滑行的罰款。
警察因滑板速度超過50公里/小時當場向他們出示了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