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死亡人數成謎 巨額賠償誰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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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11月23日下午,上海召開11.15特大火災第二次專題新聞發佈會,公佈了11.15火災遇難者賠償方案。58名遇難者中的57人身份已經得到確認。每位遇難者家屬將獲得約96萬元的賠償和救助金。房屋賠償將按「市場價格、全額賠償」。因為發佈者迴避了若干焦點問題,上海特大火災仍有很多待解之秘。

上海靜安膠州路大火現場形成立體性的全面的燃燒,28層的住宅樓由外而內化為一炬,幾成無法辨別的巨大黑洞。曾進入上海龍華殯儀館探訪的人士稱,就其所見,僅有三分之一的死者遺體可辨認。據報導,火災至少導致58人蒙難,56人失去聯繫,失蹤者是否都安好?官方新聞發佈會未給出回應。

事發大樓單元一套三房兩廳的房子掛牌價是315萬,據報導起火公寓內有156戶居民,那麼這筆巨額賠償由誰買單?

在發佈會上,靜安區區長張仁良還稱,對火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民眾高度關注行政責任將如何問責,刑事責任將如何追究,表示要問責到底。

失蹤者今何在?

截至目前,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58名遇難者中的57人身份已經得到確認。還有1名男性遇難者的身份正在確認中,其可能為日籍人員。此前有媒體報導,上海警方19日證實,上海特別重大火災遇難的58人中有男性22人,女性36人。發生火災的上海市靜安區共接到申報的失蹤人員56人。以後再沒有這56人的消息。

此次上海特大火災發生後,民間和媒體多有呼籲,應該公佈死難者名單。但當天新聞發佈會上,官方發言人稱,根據目前瞭解到的情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家屬不願意公佈名單。發佈會沒有對失蹤人員的情況給予解答。

上海特大火災到底有多少人罹難成了秘密。當局設立了11.15火災善後信訪接待處,記者給該處去電,問詢56名失蹤者的信息,對方稱:我們沒聽說有失蹤者,我們只接待信訪,你可以寫信過來,或者親自過來,我們把你說的登記上報。

據早前的上海媒體報導,火災發生時,除了大樓內的住戶外,大樓內還有不少訪客及施工的民工。

火災當天,沈文娟老人與其他兩位並非728號住戶的老太太一起到1201室打麻將,這原本只是老人間再平常不過的日常娛樂,但沈文娟和另外4位老人卻再也沒有了消息。她的女兒張女士很想把自己母親沈文娟的名字寫在失蹤佈告欄裡,「但是那個佈告欄列的都是728號居民的信息,要寫上住在哪一室,可是我母親不是這幢樓的居民啊!」

此外,大樓外牆的腳手架上還有為數不少的民工正在施工,在大樓內一些正在裝修的房子內,也有不少來自南通、安徽等地的裝修工,他們是否都平安無恙?類似消息也缺乏權威解答。

大紀元記者就失蹤人員的消息詢問上海市公安局辦公室,被告知,一切以政府新聞發佈會公佈的信息為準。靜安區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對記者說,政府新聞發佈會發佈的消息就是統一的官方的信息,我本人不方便說甚麼。

靜安區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在安置點由政府機關幹部充當志願者,每個受傷或者遇難者的家屬身邊都有幹部,不接納社會志願者。「區裡的幹部基本都被派過去了。」

巨額賠償主體是哪方?

在發佈會上,倍受關注的賠償方案出台,以「一次性死亡賠償約65萬元、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等31萬元」的標準處理,非上海市戶籍遇難人員和上海市戶籍遇難人員按同樣標準處理。」房屋賠償問題,靜安區張仁良區長表示將按照「市場價格、全額賠償」的原則進行。24日,揚子晚報報導,事發前一家房屋中介對事發單元樓一套三房兩廳的房子掛牌價是315萬。按官方公佈的賠償方案,粗略估算至少要賠償超過5億元。

誰將成為賠償主體?發佈會上沒有說明。21日,《財經》報導指出賠償主體成疑。起火樓當時正在進行外牆節能改造,這個項目正是由靜安區政府主導,項目的總包方、監理方、設計方俱為靜安區屬國企。上海特大火災的肇事方上海佳藝公司,註冊資本也僅500萬。要其承擔如此大的賠償額,顯然不太現實。究竟最終誰來為這筆巨額的賠償買單,是政府出錢由納稅人來支付?還是由工程的總包方靜安建總一併承擔?

24日,大紀元記者致電靜安區政府辦公室,問96萬遇難者賠償及房屋市場價全額由哪方買單,對方表示:「這個有幾塊組成:有社會捐助,有責任主體——建設總公司出一部份,再有一塊是政府出。」「除了4名電焊工被刑拘,建設總公司的法人代表也被拘留了。」

上海市民羅先生表示,96萬賠償數額與其他地區的火災相比,無疑是「天價」,但無論賠償多少,也無法挽回已經逝去的死者生命,即使受害者家屬不滿,他們被政府幹部陪伴,其實人們心裡都清楚,就是在政府的監控中。

上海網友說:「11.15火災遇難者的96萬賠償,這筆錢應該由有關責任人承擔。如果政府承擔,實質是由全體上海公民(納稅人)承擔,有失公平!有失天理!」

民眾:問責到底

24日,記者隨機採訪了數位上海市民,民眾表示,人死後不能賠錢就算完了,我們需要有人為此負責,依法處理責任者。我們要求政府透明,到底誰應該為此負責?難道僅僅是4個倒霉的電焊工?

市民甲:賠償多少都是由政府決定的,我感覺不管賠償多少錢,對死掉的人也沒甚麼用了,對活著的人有一點作用吧,「和諧」社會嘛。

市民乙:人死了給多少賠償也是沒用的了,政府的人沒資格講賠償的話,他們是應該被追究的火災責任人,我們市民要求問責到底的。

市民丙:這個是很痛苦的事,沒辦法用錢去衡量的。靜安區是上海市中心,房地產很能賺到錢的地區,是高檔次的區域。靜安區在上海的拆遷中是搞的最早的。

記者問靜安區政府辦公室人員,張仁良區長稱,對火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那麼區政府如何承擔責任?對方表示:「現在要讓領導承擔相關的責任,肯定也不是區領導道個歉就行的,這個由國務院調查組調查之後,會有說法的。」

「被刑拘者替制度受罰」

截至11月19日,已有12人被刑事拘留,其中包括工人、工程總包方、分包方、監理方的相關責任人。

報導表示,11月17日,中共國務院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召開會議,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通報: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等。

更大的衝擊波已觸及上海市民。在這個高層建築林立的城市,他們第一次深刻感受到災難離自己如此之近。「上海高層大火燒出的,不過是上海城市建設隱疾的冰山一角。被刑拘者因潛規則陷落,更是替這個制度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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