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俊村綜合編譯)警察能讓蝙蝠俠(Batman)、超人(Superman)、鋼鐵人(Iron Man)等超級英雄束手就擒嗎?一群在好萊塢扮演超級英雄的街頭表演者,因經常被洛杉磯警察以阻街等罪名逮捕,遂將警方告上地方法庭,法官於日前頒布初步強制令,禁止警方不得騷擾或逮捕這些街頭藝人。
美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聯邦地區法官普瑞格森(Dean Pregerson)裁決,這些藝人享有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可以在公共人行道表演,只要他們沒有阻擋街道或過度地索取小費,警方就不得壓制他們。
他說:「儘管著裝表演可能不是傳統的表達言論方式,但它無疑是受到保護的一種方式。」
據這些街頭表演者指出,大約有20幾人在6月份被警方以阻街等不同罪名逮捕,從那時候起,警方有效地以威脅逮捕的方式,迫使在好萊塢大道(Hollywood Boulevard)著裝表演的人離開。
扮演金鋼狼(Wolverine)的街頭藝人巴爾克(Matt Balke)指出,法官這項裁決是第一修正案的勝利。他說:「在過去幾個月,警方一直聲稱我們沒有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除非他們給予我們。」「法庭的裁決展現了第一修正案的意義。」
商會不同意法官的裁決
好萊塢地區警官麥當勞(Robert McDonald)表示,警方接獲許多來自商家和民眾的報案說,這些街頭藝人以暴力威脅拒絕在照相後給現金的遊客。
好萊塢商會不同意法官的這項裁決,該商會認為,警方有時候必須保護遊客免受這麼多街頭藝人的干擾。
商會主席加布勒(Leron Gubler)指出,有時候有多達60名藝人在日出前聚集在著名的中國戲院前面,他們將遊客趕到街上,如果遊客不拍照,他們就不移動位置。
加布勒說:「我們認為法官沒有考慮到街道上的情況。」他認為法官的裁決基本上是給這些藝人騷擾民眾的證照。他說,沒有任何人會想念這些藝人。
警方目前尚未決定是否針對法官的裁決提起訴願。
(警方逮捕街頭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