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重慶警方最近主辦了一個「反襲警工作研討會」。《重慶晚報》的報導說,在研討會中,各路專家提出多種建議,有關在地方法規中加入襲警罪的建議受到格外重視。有報導指出,重慶當局可能把襲警罪列入地方法規,以「保護公安幹警的權益」不受侵犯。
北京的《新京報》發表的一篇有關的評論說,警察執行公務過程中,確實可能遇到妨礙執法和侵害警察權益的現象,但在現在的中國,更多的情況是襲警事件發生在群體性事件中,根源往往是地方政府濫用警力,導致和警察和民眾發生衝突。
11月15日晚12時許,三亞市大東海海花路與海韻路交界處發生一起血案,6名吃夜宵的男子遭到7名男子持刀圍攻,6名受傷男子已被送往三亞市人民醫院救治,其中一名40多歲男子不治身亡,系三亞某法院法警。
在美國的專欄作家章天亮表示,中國的公安警察目前主要擔負所謂的維穩任務,其實主要是針對普通民眾的抗議行動,而不是刑事犯罪行為。
「我覺得中國的警察他們現在這種作用很大程度上並不是用來對付犯罪的,而是比如說搞甚麼拆遷,對付法輪功,包括創造一些收入等等。現在中國的警察大部份都是這種情況。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確實是有很多老百姓對警察非常的痛恨。」
中國媒體報導披露,目前中國每天平均有九名警察遭遇暴力襲擊受傷。章天亮指出,全中國每天被警方濫用執法權或野蠻執法打傷,甚至致死的民眾數量,比警方人員負傷的數量要多出上百倍,但當局似乎對民眾的傷亡毫不關心。
中國資深新聞工作者,現在加拿大的姜維平認為,重慶官方提出設立襲警罪,反映了最近兩年重慶實行的所謂打黑運動中警方遭遇反抗的嚴重性。
根據中國媒體的報導,有關設立襲警罪的提案早在2003年就有人在全國人大提出,但七年來,關於襲警罪是否加入刑法中仍然存在很多爭議。反對把襲警罪列入刑法的意見認為,中國刑法中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等,已經足以應付襲警問題,再加一條襲警罪實屬多此一舉。
姜維平分析說,如果重慶官方真的把襲警罪列入地方法規,將是中國首次以地方立法對抗全國人大立法的事件,將對中國的立法司法制度產生很大影響。
據海外評論人士在《動向》雜誌發表的文章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是一個立法原則問題,在這個原則下,如果要為警察權益再設特別立法,無疑等於對侵害警察造成的法律後果要大於對普通公民侵害的後果,這將在原理上違反憲法原則。」
「 主張設立『襲警罪』者還依據一些西方國家也設有襲警罪為由,要維護自己的強勢特權,但卻絕口不談在民主制度中,警察權是被關在籠子裡接受監督的;而在中國特色中警方權力本來就已經過大、過濫,且不受監督。」
東方衛視曾有新聞,說浙江台州椒江區交警大隊大隊長帶領交警大隊的四五十名交警,開著十幾輛警車衝擊當地的台州日報社,毆打《台州晚報》副總編吳湘湖致傷,而原因就是因為《台州晚報》刊出了一篇對他們不利的輿論監督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