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鮑元編譯)在美國,每年因瞌睡駕駛而造成的死亡事故超過5,500起,佔致命事故因素的近17%。學者指出,其事故比例雖高,但危險性卻仍常被低估或忽視。
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局(NHTSA)分析自1999年至2008年的數據後發現:瞌睡駕駛的事故死亡率較先前的高。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智慧系統研究中心主任艾斯坎達倫(Azim Eskandarian)說:由於車禍發生後,很難確定車禍是因打瞌睡所引起。因此大部份研究人員認為駕車打瞌睡的數字低估。
而另一項調查發現,有41%的司機承認在駕駛時有打瞌睡的狀況,有十分之一的駕駛員在過去一年曾有過類似的經歷。
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局發言人奧利維亞.奧埃爾(Olivia Alair)表示:「毫無疑問,瞌睡駕駛是危險的,我們不鼓勵任何人疲勞駕駛。」
馬薩諸塞州北諾頓的19歲康奈爾大學學生亞歷克斯.諾埃爾(Alex Noel)就是一個實例。兩年前,他在看望距他住處約75分鐘車程的女性友人後返家,途中因週末的活動而感到相當疲憊。
但他仍決意開車返家。途中他的意識變得飄忽不定。後來諾埃爾的車偏離左側的道路而翻覆,他被卡在車裡兩個多小時,幾乎不能呼吸。他雖大難不死,但不得不戴著頸箍兩個月,左肩骨粉碎性骨折、左臂神經受到損傷、身體的其他部位也受到傷害。「現在,如果我覺得睏了,我會在最近的出口駛離主幹道,喝杯含咖啡因的飲料清醒一下再繼續駕駛。」他說。
莫輕忽沉默的道路殺手
許多人駕駛時若遇到精神不濟狀況,多半選擇強打精神硬撐,總認為堅持一下睡意就會消失了。然而這強撐的當頭,卻可能成為事故發生的禍端。當車速每秒鐘 20 公尺,只要闔眼幾秒鐘,車速和行駛方向就可能失控;更何況在疲憊狀態時,每次闔眼的時間可能達到 30 秒鐘,所可能構成的傷害自然也更大。
研究指出:「打瞌睡駕駛」是頭號的道路殺手,原因是它曾締造了這些記錄:
* 普通道路和高速公路車禍的最大因素
* 車禍死亡和重傷的最大因素,殺傷力超過酒醉駕駛
* 卡車駕駛死亡的最大因素
*可能是卡車報廢的最大因素
因此下回開車感到睏頓時,千萬別再強打精神,猛嚼口香糖了,還是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待精神恢復後再上路,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