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多倫多中區華埠超市東主陳旺店鋪被偷竊案件中承認控罪的班特納(Anthony Bennett),週四出席另一宗偷竊案的保釋聆訊。班特納承認3項偷竊罪。法官同意伯內特被保釋出獄,結束了連續42天的關押。檢控官提出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是禁止班特納保釋期間踏足華埠及kensington Market。
出獄後,班特納將被送入Maxwell Meighen戒毒中心,並接受歷時28天的室內治療。法院規定班特納於12月17日出庭接受判決。
班特納同居女友的親戚潘格帕(Michael Panagapko)付了500加元押金保釋他出獄。他承諾會讓班特納按法院要求接受戒毒治療,並按時出庭。保釋條件包括:伯內特不得於11月18日至12月17日,步入Kensington市場和唐人街。禁區範圍是Beverley路以西,Bathurst路以東;College路以南,Queen 街以北。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的奚治瑾律師表示,我們對這個結果表示高興。沒有一位店主希望向陳旺那樣抓賊反被警察逮捕。班特納有毒癮,不代表他就可以隨便偷東西。叢林水果店(「Juingle Fruit」)的黃老闆要求禁止他靠近Kensington市場和唐人街,是用平和的方式解決問題。
叢林水果店的黃老闆來到法庭後對媒體說,他接受法院的判決,不確定班特納會改邪歸正。唐人街的偷竊問題依然存在。黃老闆說,本週一(11月15日),一位黑人女子到店裡偷東西。她走進店裡時拿著空袋子,走的時候裝了一半,沒付錢。這名女子每週來店裡2次。
黃老闆還說:「警察趕到現場後,態度惡劣,認為偷5塊錢的貨品沒什麼,認為報警浪費警察的時間。」警察未逮捕她。
陳旺再次來法院支持黃老闆。陳旺認為,司法系統對小偷的懲罰比較輕,比如班特納被關42天後,又可以獲得自由。班特納自己也承認他是30年的職業小偷。
陳旺說,「最近沒有發現金牛城超市有偷竊事件,希望以後永遠能這樣。唐人街的小偷很多,報警的人很少。原因是店主不想找氣受,不是不想報警,而是沒有一個(合理的)機制。」警察通常需2個小時才能趕到現場,弄不好還會逮捕店主。店主還要花時間(出庭),花錢打官司。
原本班特納被控5項偷竊罪,其聘請的律師鮑威爾(Donald Powell)認為保安錄像不能清楚記錄其中2次偷竊行為,從而拒絕讓班特納認罪。
檢控官米奇爾(David Mitchell)表示,叢林水果店的攝像頭拍到了伯內特這3次偷竊行為。如果能解決班特納的吸毒問題,他就不太會偷東西了。
班特納的30年同居女友和18歲女兒來法院。45歲女友(Linda St』 Louis)承認,吸毒是班特納的大問題,把他整個人都變了。他偷東西時並沒有專門盯著唐人街。她為班特納生了6個孩子,年齡15至29歲不等。班特納現住在Parkdale區,10年前住在唐人街。
陳旺案發生在2009年5月,他超市的監控電視顯示伯班特納拿走一盆價值60元的盆栽。當此人一個小時後再來時,陳旺和2名員工就動手拘捕他。
班特納於今年5月至7月間,在中區唐人街附近的Kensington Market一家名為的華人蔬果店盜竊鮮花,警方是通過翻查該蔬果店保安錄像得到線索,鎖定案犯之後將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