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太陽能躉購 屋頂型分 4級

標籤:

【大紀元1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6日電)據經濟部能源局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初步決議太陽光電分類為「地面型」與「屋頂型」,屋頂型並依不同容量分成 4個級距。

能源局表示,屋頂型太陽能光電級距將分為:未達10kW(瓩);10kW以上至未達100kW;100kW以上至未達500kW;500kW以上 (含)等。

至於「風力發電」則維持今年1月公告的分類與容量級距,即區分為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陸域風力系統;其中陸域風力系統分為1瓩以上至10瓩、10瓩以上風力等 2個級距。

另外,「生質能及其他再生能源發電」則繼續在下次分組會議討論。

能源局指出,這次會議也針對通案原則進行討論,初步原則決議 100年度躉購費率維持不分地區別訂定費率、躉購期間維持20年、不同級別再生能源原則採相同折現率、躉購費率設計採單一費率等原則。

能源局預估,經多次會議討論審定後,可望在年底完成100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公告作業。

相關新聞
哥本哈根演講  曲新生介紹台灣再生能源
發展再生能源有成  以變身綠色科技大國
台民調:近七成支持再生能源取代核能
「再生能源」計劃將取代隔熱層安裝計劃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