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0年11月16日訊】當今很多中國人大概沒有想到,六十多年前的中共還是相當「嚮往」民主的。不管是為了美化自我,還是為了吸引民眾,至少當時的中共在宣傳上大力批評國民黨一黨獨裁,並要求其實行民主政治。如當時新華社的社論就寫道:「一黨獨裁,遍地是災!」「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關鍵在於結束一黨治國。」
最有意思的是1945年9月27日《新華日報》發表的社論:民主的正軌——毫無保留條件地還政於民。
文章寫道:一個民主國家,主權應該在人民手中,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一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而主權不在人民手中,這決不是正軌,只能算是變態,就不是民主國家。
甚麼是主權在民?依照孫中山先生的民權主義,是人民對政府有選舉權和罷免權,對政製法律有創製和復決之權。只有人民真正得到了這四種權,才算具備了民主國的基本條件;如果這種權不在人民手中,也就是說這個條件若不存在,就不算完成了這個國家的民主建設。
因此,建設一個國家的民主,第一個標誌,第一個步驟,就是把上述四權交給人民,不作一絲一毫的保留;政府的負責官員,由人民來選舉,從人民中間產生;政府的大政方針、政令法律,由人民來決定,由人民來創製;政府官員的失職或政策法律行不通,是違反人民的利益的,人民就可以罷免他或撤廢它。一個國家是不是實現了民主,執政當局是不是有誠意實現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應有的權利,毫不保留地交給人民;並且對於人民實行這幾種權利,是不是毫無保留地加以尊重。……
民主的正軌是人民有權選舉政府,有權決定法律。合於這正軌的就是民主,不合於這正軌的就是不民主。前者應該得到發揚光大,而後者應該立即改途易撤,真正還政於民,這不是顯而易見的事麼?然而有些不願意中國實現民主的人,不願意中國從落後進展到民主進步的人,他們空談實現民主,卻不把任何一點自由交給人民;不但如此,對於人民已經得到自由權利的地方,他們還要加以取消,說是取消了這些民主,才能夠實現民主。這樣一來,倒好像政府不由民選,法令不由民立,才叫做民主;而人民選舉的政府,人民決定的法令,反而是不民主了。言論出版集會和人身自由是民主的起碼條件,但他們認為要求這些條件,是阻撓民主。沒有黨派的合法地位,沒有取消一切限制人民的法律和組織,不結束黨治,不實行人民普選,如何能實現民主?但他們認為提出這些要求,就是反對還政於民。在他們的世界裡,簡直一切都是顛倒的了。
……
拿中共當年的標準衡量,今天的中國還真不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因為人民既沒有真正的選舉權和罷免權,也沒有真正的對政製法律有創製和復決之權,所謂的人民代表大會不過是眾所皆知的「橡皮圖章」;也就是說,主權並不在人民手中,那麼顯而易見,按照中共自己的定義,中共所統治下的國家是「變態」的。
亦如中共曾經所言,1949年後的中共歷屆領導人並不願意中國實現民主,他們空談實現民主,卻不把任何一點自由交給人民,而且。對於人民已經得到自由權利的地方還要加以取消。1989年對於學生運動的血腥鎮壓,就是中共撕破假面具的真實體現。
好像當年的中共也知道「言論出版集會和人身自由是民主的起碼條件」,不過如今的它們卻「認為要求這些條件,是阻撓民主」。在1945年的中共看來,國民黨政府認為那些提出結束黨治、實行人民普選的人,「就是反對還政於民」,是故認為國民黨政府顛倒黑白;但在1949年後的中共看來,甚麼黨治,甚麼普選,統統是不需要的。
六十多年前,中共的動聽言辭不知打動了多少人的心;六十多年後,中共卻依舊沒有還政於民。中共不僅結結實實地打了自己的耳光,而且讓更多的人明瞭:這是一個多麼善於撒謊的政黨啊!「聽其言,觀其行」,用在中共身上真是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