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高院裁定 非法移民學生交本州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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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鞠波編譯報導)加州高等法庭週一(15日)裁決,部分非法移民有權和本州高中畢業生同樣享有減額的公立大學學費。 儘管這項裁決只是加州一地的政策, 但該案例在全美受到關注,因為包括紐約州及德州在內的九個州有類似的法律。

而不久前,共和黨籍德州國會議員史密斯(Lamar S. Smith)和愛荷華州國會議員金恩(Steve King)提交了一項所謂的「法庭之友來信」(Friends of the court brief),敦促法院拒絕給非法移民減額學費。

加州高院裁定的訴案是移民法學者柯巴赫(Kris Kobach)領導的一項更為廣泛司法動議的一部份,其目地是限制非法移民的權力。柯巴赫代表一群美國學生提起這個訴案,其中包括尋求讓加州2001年通過的法律失效。

由保守派大法官陳惠明(Justice Ming Chin)領導的加州最高法院則一致表示,加州2001的法律是符合憲法的,因為同等條件的美國居民也享有減額的學費。

這一受爭議的法案是加州議會在2001年通過的,法案允許所有在加州高中學習三年以上的學生,不論移民身份,畢業後在州公立高校念書可繳納本州學生的學費。這一法律讓就讀普通加州學院的學生每年能節省11,000美元,而那些就讀加州大學學系統的學生,每年能省下高達23,000美元。

一群身為美國公民的外州學生在加州一家上訴法庭提起訴訟,指控說該法律違反了一項聯邦禁令。聯邦法令禁止非法移民享受美國公民不能享有的高等教育優惠。2008年,上訴法庭對這項提訴作出裁決,認定2001年通過的法律違憲。不過加州高院表示說,加州2001年法律沒有涉及在加州定居情況。

2001年的法律還要求非法移民在申請州內學費的時候要發誓將試圖成為美國公民。另一方面,非法移民身份的申請人仍然不能得到聯邦教育資助。

加州大學校長尤多夫對此表示:「非法移民的孩子通過他的努力和堅持,掙得了能上加州大學的機會。他們的成就不應該被忽視,不應讓他們的未來擔風險。」

這不是柯巴赫提出的唯一訴訟。他在德州的訴訟也以敗訴收場,在內布拉斯加州的訴訟還在等候裁決。

身為法學教授的柯巴赫是亞利桑那州嚴厲移民法的主要擬稿人。本月初美國中期選舉時,柯巴赫當選為堪薩斯州的州務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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