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慧盈上海特稿)50多歲的老呂一家在上海租房住,原先全家住在精華地段徐家匯,因為房子被強制徵收並拆除而被迫搬離。類似的例子近年來在大陸各地上演著,有人無奈接受,有人則以死表達抗議。
在中國大陸被歸為「知識份子」家庭的呂先生向中央社表示,被強徵的房子地處熱鬧精華地段。這兩年被當地區政府強制徵收,用途是興建五星級飯店。
房子被強徵、強拆後,官方只願意補償一百多萬元。老呂無法在與原先差不多水平的地區找到適合住所,為此多次「上訪」北京,但至今沒有任何結果。
這位老上海的遭遇不是唯一。從城市到鄉村,類似例子越來越多出現在媒體版面與人們的交談中。一樁樁地方政府違背民意的「強拆」事件不斷曝光,由於無法跟公權力講道理,有些人以死表達抗議,「強拆」因此變成了「血拆」。
今年9月間,因為拆遷,江西宜黃縣政府將1戶人家逼上自焚之路,拆遷戶鐘如奎一家一死兩重傷。
10月間,41歲的湖南長沙岳麓區靳江村村民李秋香,在服下農藥15個小時後離開人世。服毒的前1天,李秋香因自家房屋被強拆而前往當地拆遷指揮部要求補償款未果,憤而在官員面前服毒。
李秋香是靳江村第2個因強拆而自殺的村民。半年前的4月間,她的鄰居、49歲的趙利舒也在負責拆遷的官員面前服毒並自殘。
5月底的某天凌晨,在岳麓區灣鎮,56歲的黃建華因不堪壓力,在待拆遷的家中自縊,死前留下的遺書說「房屋已(被)政府搶走……所以我無路可走。」
7月底,黑龍江省綏稜縣綏稜鎮的潘立國為了阻止自家房子遭強拆而自焚,並因此2度燒傷。但是3個月過去了,他的自焚不僅沒有阻止強拆,房子更在他自焚1週後被拆除,而且至今建商都沒有給他拆遷補償,甚至連拆遷補償都還沒達成協議。
補償費不能達成共識,是造成眾多拆遷糾紛的主要原因。由於目前補償規定是依房價,未考慮地價,所以老百姓房子被拆後,雖拿到補償費,卻往往無法在與原先相近水平的地區購屋。
至於地方政府甘受千夫所指的原因,幾乎就是一個「利」字。
有大陸學者在媒體公開表示,很多地方都把侵佔農民土地作為獲取利益與政績的重要手段。近20年來,農民被徵土地約1億畝,所獲補償費與市場的差價約人民幣2兆元。
此間不同專家大都對「強拆」抱持類似觀點,老百姓的個人財產若不能獲得適當與合理的保護,勢必造成民怨,而日積月累的民怨一旦爆發,必定影響社會穩定。